• 政务信息 剑阁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剑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成熟型优秀人才拟公开回引人员的公示

    根据关于实施成熟型人才公开回引计划公告(7月14日),现拟对刘春燕等5名成熟型优秀人才回引进行公示(详细名单见附件)。公示时间自2020年8月28日开始,至2020年9月4日,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拟回引人员有异议,请以真实姓名向剑阁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剑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书面或当面反映。监督电话:中共剑阁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股(0839)6712380

    剑阁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剑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08-28

  • 政务信息 剑阁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剑阁县各天然气公司供区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

    如下。一、在不改变现行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设置的基础上,增设居民取暖用气,取暖用气量每户每年不超过1500立方米,取暖用气价格按合表居民用户用气价格执行。即广元市剑阁县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2.26元/立方米;剑阁县金鑫燃气有限公司2.33元/立方米;广元市燎程天然气有限公司2.34元/立方米;剑阁县兴龙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2.37元/立方米,居民可根据需求自行决定购买。本规定从2017年9月1日起执行

    县发改局 2017-09-01

  • 政务信息 剑阁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剑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成熟型优秀人才拟公开回引人员的公示

    根据关于实施成熟型人才公开回引计划公告,现拟对回引人员刘方同志进行公示。刘方,男,汉族,1995年8月出生,甘肃陇南人,河南省新乡学院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专业毕业,大学本科学历,助理工程师,2017年8月参加工作,现在四川广播电视台506发射传输台(广元)技术区工作,公益一类专业技术岗位十二级,拟回引到剑阁县流动党员管理服务中心管理九级岗位。公示时间自2020年5月25日

    剑阁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剑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05-25

  • 政务信息 剑阁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剑阁县城镇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申报2014年公共租赁住房的通告

    剑阁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剑阁县城镇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申报2014年公共租赁住房的通告剑住建通〔2014〕2号为切实解决我县中等偏下低收入群体住房困难问题,位于县城大仓坝的“三江花园”共计180套公共租赁住房即将投入使用。根据《剑阁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暂行)》(剑府办[2013]42号)的规定,现将我县2014年公共租赁住房申报有关事项通告

    2014-12-16

  • 政务信息 剑阁县国土资源局拟收回剑阁县普安镇人民政府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公告(剑土储告〔2017〕第3号)

    为盘活国有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剑阁县土地储备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拟收回剑阁普安镇人民政府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纳入县人民政府土地储备库。宗地位置:该宗地位于普安镇城东村1、2、3组,原供地号是剑国土供[2015](划)字005号。宗地面积:11961㎡(17.942亩)。收回方式:无偿收回。该宗土地使用权收回后,对原土地使用权人不作

    剑阁县国土资源局 2017-07-24

  • 政务信息 剑阁县环境保护局拟对剑阁县钧鑫矿业有限公司砂石加工销售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剑阁县钧鑫矿业有限公司砂石加工销售项目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4月2日-2019年4月8日(五个工作日)。电话:0839-6601808地址:剑阁县环境保护局三楼行政审批股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

    2019-04-03

  • 政务信息 中共剑阁县委组织部剑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剑阁县2017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脱贫攻坚人才的公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服务我县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决胜小康社会,根据有关人事招考政策,经批准,拟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30名脱贫攻坚人才到剑阁县部分乡镇社会事业服务中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考核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名额为30名(具体岗位和招聘名额见附件1)。 二、公开考核招聘对象、范围

    广元市剑阁县人民政府 2017-08-01

  • 政务信息 剑阁县财政局剑阁县粮食局关于2017年省级财政“粮安工程”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第一批)补助兑现额度的公示

    依照《四川省省级财政“粮安工程”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川财建〔2017〕5号)、《四川省省级财政粮食产后服务体系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川财建〔2013〕123号)、《剑阁县省级财政“粮安工程”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剑财政〔2017〕71号)等文件规定,剑阁县新虹农机专业合作社、剑阁县助农粮油种植专业合作社已完成2017年省级财政“粮安工程”产业发展粮食产后

    2017-08-11

  • 政务信息 剑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剑阁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所属事业单位2018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有关事项的公告

    按照中共剑阁县委组织部、剑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8年上半年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规定,现将我局所属事业单位2018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面试对象详见附件。二、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时间:2018年5月26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请考生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三、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一)资格审查时间

    2018-05-08

  • 政务信息 剑阁县人民政府关于剑阁县普安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拟征收拆迁范围的通告(剑府通〔2018〕13号)

    为改善普安镇居住环境,完善城市功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四川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县政府决定启动剑阁县普安棚户区改造,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拟征收拆迁范围(一)普安西街片地块范围位于普安镇西街。东至原棉麻公司住宿楼,西临西街人寿保险公司和县供销社原住宅楼,南至龙泉涧,北至西街主干道。规划

    县征收中心 2018-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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