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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剑阁经济开发区:根据《剑阁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剑府发〔2018〕5号)精神,因工作需要,即日起启用“剑阁县人民政府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印章。特此通知。附件:启用印章印模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11月16日附件启用印章印模
2018-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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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府办编发〔2015〕7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剑阁经济开发区、剑门关景区管理局,县级各部门:《剑阁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县政府批准,现予印发。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4月30日 剑阁县卫生
县委编办
2015-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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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相关部门:按照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作要求和剑阁县发改局关于印发《2018年莲都对口扶贫协作资金分配方案》的通知,经县人民政府批准,现下达2018年东西部扶贫协作浙川援建帮扶资金(第一批)915万元。该资金列入《2018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5“扶贫”相关款项,请加强资金监管,做到专款专用,并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附件:2018年东西部扶贫
2018-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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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剑阁县大县城区规划建设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于2016年9月2日开始执行,并发出通知,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作为规划管理的又一重要管理办法,办法内容具体实用,目的明确,对管理工作提出要求,对管理程序进行细化,对责任分工进一步明确。一、出台背景剑阁县十七届人民政府提出大县城区的发展战略构想
县住建局
2016-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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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府办发〔2015〕38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剑阁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级各部门:《剑阁县创建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广元市剑阁县人民政府
2015-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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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我公司已经委托德阳显众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承担“剑阁县四丰养殖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环境影响评价么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有关要求,现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进行第一次公示,以征求公众意见。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1、项目名称:剑阁县四丰养殖场项目
剑阁县四丰农牧科技有限公司
2021-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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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阁县2021年春季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职学生生活资助申报22人,资助金额11000元。经相关部门严格审核,就读情况真实,符合我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条件。现予以公示,欢迎广大群众监督举报。公示日期:2021年6月8日至2021年6月15日。举报电话:0839-6601298。附件:剑阁县2021年春季建档立卡
县政府办
2021-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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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府办函〔2021〕22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剑阁经济开发区:因人事变动,经研究,决定对剑阁县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组 长:唐家华 县政府副县长副组长:王显锋 县水利局局长成 员:熊征远 县发改局局长
县政府办
2021-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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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解读:《剑阁县世界银行贷款长江上游森林生态系统恢复项目管理办法(暂行)》 剑阁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剑阁县世界银行贷款长江上游森林生态系统恢复项目2020年度任务计划》《剑阁县世界银行贷款长江上游森林生态系统恢复项目2021年度任务计划》的批复 剑府发〔2021〕5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剑阁经济开发区
县政府办
2021-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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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府发〔2021〕8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剑阁经济开发区:为加强烈士纪念设施建设和管理保护工作,促进烈士褒扬工作创新发展,传承和弘扬英烈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烈士褒扬条例》相关规定,现命名剑阁县革命烈士陵园(普安镇)等7处场所为县级烈士纪念设施(详见附件)。我县是红色革命根据地,在历次国内革命战争
县政府办
2021-0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