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我公司已经委托德阳显众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承担“剑阁县四丰养殖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环境影响评价么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有关要求,现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进行第一次公示,以征求公众意见。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1、项目名称:剑阁县四丰养殖场项目
2、建设性质:新建
3、建设地点:广元市剑阁县碗泉乡泉水村五组
4、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新建3栋育肥猪圈舍及办公生活用房、转猪通道及附属用房等,总占地面积约13731.54平方米,配套入场道路、场区围墙、排水、供电、粪污处理等设施。本项目为生猪养殖项目,项目建成后预计年出栏育肥猪8100头。
5、项目投资:1050万元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剑阁县四丰农牧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四川省广元市剑阁县碗泉乡泉水村四组
邮编: 628300 联系人:张权 联系电话:15228317960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德阳显众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838)-2906130
通讯地址:德阳市上美广场A座25-12室
四、公众意见表
公众意见表详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填写建设单位发放的公众参与意见表
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取得联系,表达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注意事项:在了解该项目建设内容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后,可提出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參内容)。
本次公示时间:2021年1月20日至2021年2月2日
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剑阁县四丰农牧科技有限公司
2021年1月20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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