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务信息 剑阁县水利局对县人大第十九届三次会议第2号建议答复的函

    。为解决南部乡镇干旱缺水导致的饮水困难和有田无水灌溉等问题,我局加大了南部乡镇农田水利设施规划和建设。一是“十四五期间”整治山坪塘261座,整治拦河堰13道,新建蓄水池12口,滴灌200亩,增加有效灌溉面积达到64.83万亩,其中恢复灌溉面积0.37万亩,新增有效灌溉面积2.94万亩。二是正在建设实施剑阁县城镇供水工程(鹤龄水厂)项目,目前,该项目已完成主体工程建设,供水主干管网已基本建成。工程建成后

    县政府办 2023-08-24

  • 政务信息 剑阁县水利局对县人大第十九届三次会议第36号建议 答复的函

    由于木马镇场镇位置海拔较高,场镇位于山梁上,亭子口水利枢纽提水扬程较高,建设及运行成本较大,导致木马镇(含原柏垭乡)至普安镇(含原田家乡)沿途场镇及村(社)居民生活供水保障率不高,极易受天气干旱而造成群众饮水困难。因此,我局拟新建龙潭沟水库工程,已纳入《剑阁县“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2021-2025年)》和以后年度剑阁水利项目建设储备库。目前,我局已启动该项目前期相关工作

    县政府办 2023-08-24

  • 政务信息 剑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县政协十一届会议第21号提案答复的函

    县长总负责,分管县长总召集,人社部门总牵头,县级部门齐参与和所有乡镇为主体的返乡创业工作联席制度,统筹实施全县“归巢创业工程”。二是由经济合作部门实施,在我县外出农民工集中达2万人以上的8个省市分别建立“流动党委(增挂农民工工作站牌子)”,配备专职人员,常态化推送宣传我县促进返乡创业政策、信息;定期举办返乡创业恳谈会、投资推介会、春节返乡农民工座谈会等活动,邀请剑阁县在外创业成功和返乡创业人士参加

    县政府办 2023-08-24

  • 政务信息 剑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3年1-8月行政处罚(自然人)情况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要求,现将我单位2023年1-8月行政处罚(自然人)情况进行公示。如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及时向剑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反馈。联系人:何孟桦联系电话:0839-6626192剑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剑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8-29

  • 政务信息 剑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3年1-8月行政处罚(法人)情况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要求,现将我单位2023年1-8月行政处罚(法人)情况进行公示。如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及时向剑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反馈。联系人:何孟桦联系电话:0839-6626192剑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剑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8-29

  • 政务信息 剑阁县民政局开展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知识培训和应急演练活动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养老机构安全生产工作,提升养老机构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有效遏制安全事故发生,8月30日,剑阁县民政局组织召开剑阁县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知识培训。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人,普安镇分管领导、县民政局相关股室人员、养老服务机构负责人及普安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全体人员参加培训,会议由县民政局副局长敬学田主持。首先,县

    县民政局 2023-09-01

  • 政务信息 剑阁县自然资源局对县政协十一届3次会议第66号提案答复的函

    还是集体所有,有国有土地权属来源依据的可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无国有建设用地权属来源的,经认定为集体土地则需办理土地征用手续后转为国有建设用地,方能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剑阁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8月29日

    剑阁县自然资源局 2023-09-05

  • 政务信息 剑阁县自然资源局对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13号提案答复的函

    ”,为粮食安全奠定坚实基础一、压实主体责任,守牢耕地保护红线。成立以县委副书记、县长为组长的全县耕地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县耕地保护工作;多次召开县委常委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和工作会议专题研究、安排部署耕地保护重点工作;印发《剑阁县党政领导干部耕地保护工作责任清单》,将领导干部履行耕地保护职责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全面压实耕地保护责任;建立目标调度机制,县委目标绩效办将耕地保护党政同责

    剑阁县自然资源局 2023-09-05

  • 政务信息 剑阁县交通运输局对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35号提案答复的函

    的实际困难问题。感谢您长期以来对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敬请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剑阁县交通运输局2023年7月10日

    剑阁县交通运输局 2023-09-05

  • 政务信息 剑阁县交通运输局对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44号提案答复的函

    及以上通村组硬化路项目建设。经核实,拟建桥梁位于二龙园区内,省级农村公路项目建设库内无指标,项目无资金来源,暂时无法建设实施。后期我局将积极与下寺镇人民政府沟通,争取将项目纳入2024年民生工程后,组织建设实施。感谢你们长期以来对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敬请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剑阁县交通运输局2023年8月30日

    剑阁县交通运输局 2023-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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