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人民政府关于孙霞等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2-29    浏览量:次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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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府人发〔2016〕3号

 

 

剑阁县人民政府

关于孙霞等职务任免的通知

 

乡镇人民政府,剑阁经济开发区,县级各部门:

经剑阁县人民政府第64次常务会议讨论决定,任命:

孙霞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

梁敏为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

杨超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大队长;

张超为县公安局江口派出所所长;

蒲剑洪为县公安局经济开发区派出所所长;

贾东为县公安局鹤龄派出所所长;

严志为县拘留所所长;

杨文东为县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大队长。

免去:

张超的县公安局经济开发区派出所所长职务;

蒲剑洪的县公安局江口派出所所长职务;

杨晓峰的县拘留所所长职务(保留副科级待遇);

严志的县公安局鹤龄派出所所长职务。

 

 

 

剑阁县人民政府

2016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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