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城乡规划和建筑方案评审委员会2016年第1次例会议题审议意见

发布日期:2016-06-02    浏览量:次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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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4月7日,剑阁县城乡规划和建筑方案评审委员会2016年第1次例会在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六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城乡规划和建筑方案评审委员会主任张春华主持,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郑锐方应邀参加会议,县方案评审委员会各专家委员会及单位成员参加会议,县级相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就普安瑞山公寓规划方案、县人民医院综合楼规划方案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现将会议议定的主要内容纪要如下:

        (一) 普安瑞山公寓规划方案

        会议认为:广元市瑞山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广元零八一建筑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设计的瑞山公寓建筑设计方案,与会专家一致认为,该方案基本满足规划要求,原则通过,但需按以下意见修改完善后按程序报批:

       (一)应优化地下车库出入口设计,增加缓冲距离。

       (二)用地南侧要考虑消防扑救问题,以满足国家规范要求。

       (三)优化建筑立面设计,特别是建筑顶部立面需进一步优化。

       (四)应明确该项目建筑与周边建筑用地关系,并应满足相关规范要求。

       (五)优化日照分析,确保日照对周边建筑无影响。

       (六)该项目在取得用地手续后,经公示无异议,方可批复。

        (二) 县人民医院综合楼规划方案

        会议认为:剑阁县人民医院委托四川绵阳创艺建筑设计研究有限公司设计的剑阁县人民医院业务综合楼设计方案,满足设计要求,原则通过,并提出以下修改完善意见:

       (一)该项目对原有建筑的通风、采光影响,应采取相关的技术措施。

       (二)新老建筑的风格风貌应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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