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召开2014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座谈会

发布日期:2014-09-23    浏览量:次    来源:县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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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17日,2014年剑阁县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座谈会议在县金财酒店二楼会议室召开,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杨光强、县总工会常务副主席杨春香、县团委副书记梁敏等领导出席会议,会议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贾全朝主持,全县近100名高校毕业生参加会议。

  会上,县就业服务管理局局长蒲继强首先宣讲了国家、省、市、县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分别从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中西部地区以及少数民族地区、贫困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就业,以及自主创业扶持政策、就业服务措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帮扶措施、中小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激励措施五个方面作了详细解读,同时对高校毕业生在就业创业过程中理性研判就业形势,转变就业观念,提高创业本领等方面提出了建议,并鼓励大学生继续发扬艰苦奋斗、自力更生的精神,把握机会,兴实业、创大业。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杨光强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他指出高校毕业生是国家宝贵的人才资源,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对于保持就业形势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并出台了一系列的激励帮扶政策,各职能部门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协调配合,营造了宽松和谐、公平公正的就业创业氛围,为鼓励高校毕业生干事创业提供了良好的条件。他强调高校毕业生在实现自己人生理想时应该做到以下几点:一是要认清形势,理性看待当前严峻的就业形势,切实转变就业观念,树立“先就业再择业”的正确认识。二是不等不靠,主动寻求就业,努力做到“五个勇于”,一要勇于到基层去就业;二要勇于到艰苦的地方去就业;三要勇于到企业去就业;四要勇于到需要人才的外地去就业;五要勇于投身国家促进高校毕业生的各项专项计划去就业。三是自强自立,抢抓机遇创业,发扬敢拼敢闯的创业精神,坚持“六要有”,即一要有远大的志向;二要有强烈的创业意识;三要有敏锐的眼光;四要有坚韧的毅力;五要有创新的品质;六要有奉献社会的精神。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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