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证第 151072100854 号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 2014 年度)
单 位 名 称 | 剑阁县店子乡村建环卫服务中心 |
法定代表人 |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 单位名称 | 剑阁县店子乡村建环卫服务中心 | ||
宗旨和 业务范围 | 指导乡镇、村社房建;负责城镇、市场等公共场所的保洁和垃圾清运工作的监管;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长效管理。 | |||
住 所 | 剑阁县店子乡场镇 | |||
法定代表人 | 杨光明 | |||
开办资金 | .2(万元) | |||
经费来源 | 财政补助 | |||
举办单位 | 剑阁县店子乡政府 | |||
资产 损益 情况 |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2 | .2 | |||
网上名称 | 剑阁县店子乡村建环卫服务中心 | 从业人数 | 1 | |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 况 | 严格按规定执行。 | |||
开 展 业 务 活 动 情 况 | 一、认真贯彻落实规划和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严格依法行使职权。 二、切实编制好集镇总体规划及各项详细规划。 三、积极服务项目,做好建设项目的选址意见书(含临时建设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即“一书二证”)的填、审、报、批工作,做到手续齐全。 四、加强建设市场的运作管理,规范管理本辖区内各类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招投标、质量和施工安全等环节,加强对个体工匠的指导和管理。 五、做好本区域范围内的各类违法建设的查处和上报工作。 六、大力服务和推进城镇化建设,提高城镇化率;认真做好村庄布局规划的实施和管理。切实加强规划建设项目的跟踪监督和管理。 七、认真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各项中心工作,协同其它部门完成好其他工作。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 效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况 | 无 | |||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情 况 | 无 | |||
填表人: 李杰生 联系电话:13981298676 报送日期:2015年03月31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蜀ICP备06003751号-1
川公网安备 51082302000134号
联系电话:(0839)6666670传真:(0839)6600947 网站标识码:5108230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