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创新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

发布日期:2015-08-12    浏览量:次    来源:县农机局 赵忠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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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剑阁县位于四川盆地北部边缘,是连接四川与陕西、甘肃的通道,是一个典型的山区农业县,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的迅速发展,农业机械在农村的大力推广和运用,农用拖拉机、微耕机迅猛增加,但由于山区自然环境恶劣,农村道路等级低,广大拖拉机驾驶人员的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淡薄,使农村道路安全事故不断发生,为了确保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剑阁县结合本地实际,大胆创新工作思路,切实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其具体做法是:

    一、各乡镇组建乡镇交通管理站,由分管安全的副乡镇长任站长,当地公安派出所一名民警任副站长,并安排2-3名在编乡镇干部任交通管理站交通安全监管员,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经费由县人民政府负责,并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二、县公安、交通、农机、安监等相关部门负责进行业务管理和指导,并将相关职能职责委托乡镇交通管理站开展工作,服装、办公设备等由县政府统一装备。

    三、乡镇交通管理站安全监管员纳入当地派出所协警管理,路面执法行为由地方派出所民警负责统筹管理。

    四、乡镇交通管理站负责辖区内农村道路安全管理,开展本地车辆管理的组织、协调、掌握辖区机动车、驾驶员及道路的情况,并做好台帐登记,实行农村机动车和驾驶人员户籍化管理,排查无牌无证机动车和驾驶人,并动员、督促其办牌办证,对需办理驾驶证、车辆上户、年检等相关车管业务提供咨询、帮助服务,提高辖区内各类车辆“三率”水平,努力形成乡镇、村、社三级管理模式。

    五、在辖区内开展交通巡查、疏导工作,每月巡查管控不少于10次,协助相关部门处理辖区内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并负责乡村道路日常养护的组织管理工作。

    六、委托执法工作,在法制部门的指导下,严格按有关程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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