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元市民营企业投诉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6-08    浏览量:次    来源:   
【 字体: 分享到:

剑府办发〔2016〕2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剑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级各部门:

现将《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元市民营企业投诉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转发你们,请参照执行。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6月8日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元市民营企业投诉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rar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蜀ICP备06003751号-1 川公网安备 51082302000134号

联系电话:(0839)6666670传真:(0839)6600947 网站标识码:5108230052

官方微信

官方微博

无障碍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