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琼瑶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楼台村修建一条多功能水渠的建议》(第24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县现有各类渠系3000多公里,但渠系硬化率低,加之部分渠系建后管护不完善,造成了许多渠道损坏,不能正常发挥效益。近几年我县先后争取到了第二批及第六批小农水重点县建设项目,但每年投入的资金有限,对我县数量庞大的小微水利设施来说只是杯水车薪。加之近年来国家无其它小微水利设施维修整治项目资金,县财政十分困难,无多余资金投入山坪塘和渠道的整治。只能按照相关规划和省级批复逐年实施,有序推进。
为加强小微水利设施建设和管理,使建成后的工程长久发挥效益,我县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小微水利设施管理工作的通知》(剑府办发[2014]4号),明确了小微水利设施的建设和管理由工程所在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受益村组群众具体实施,水务部门负责技术指导。按照“谁受益、谁负担、谁投资、谁建设、谁管理”的原则,通过明晰产权,成立用水合作组织等从事工程管理。采取“一事一议”等方式,发动受益群众筹资投劳,进行工程建设和维修整治。但从我县的情况来看,老百姓自发投劳筹资建设很差,“等、靠、要”思想严重。还需乡镇人民政府加强组织领导和宣传,发挥老百姓的“主体”作用。
为解决东宝镇楼台村群众的生产、生活用水问题,在编制的《秦巴山扶贫规划》、《剑阁县“五小”水利工程规划》等专业规划中,已将我县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和“五小”水利设施的维修整治全部纳入了规划之内,并已逐级上报,目前正在积极争取之中。
感谢你对水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你继续对我们的工作予以监督,并多提宝贵意见。
剑阁县水务局
2017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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