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投资促进局对县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94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2017-10-17    浏览量:次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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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国华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加快新、老县城路灯光亮设施改造步伐的建议》(第94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局高度重视新、老县城光亮工程项目的招商引资工作,与四川能源投资集团、广东大华华创科技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就该项目进行了对接洽谈,但因2016年我县已实施普安污水处理厂、普安市政基础设施一期、高铁站前广场建设等3个ppp项目,加之相关ppp项目管理办法及规定由县财政局PPP办办公室在负责,导致光亮工程ppp项目暂缓。下一步,按照华侨城集团投资建设剑门蜀道国际旅游目的地项目规划及合作协议内容,将规划建设剑门关景区光亮工程项目,同时,按照“集团积极参与剑阁县ppp项目建设”的约定,我局将进一步与华侨城集团加强对接,争取将新老县城及下普快通光亮工程建设按照ppp模式纳入华侨城项目开发范围,为全面实现大县城发展规划奠定坚实基础。

最后,感谢你对招商引资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今后对我们提出更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剑阁县投资促进局

2017年6月19日

 

 

(联系人:赵彬臣;联系电话:13881281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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