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照勇等7位委员:
你提出的《普安河东街原电大改建住建小区环境堪忧》(第32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针对普安河东街原电大改建住建小区环境有关问题,一是普安镇人民政府将普安镇普安城区污水管网建设项目、普安城区雨污分流管网改造项目纳入了《四川省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方案》,并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同意,下一步普安镇人民政府将按照方案内容,分年度计划实施建设和改造城区污水管网项目;二是经过我局协调,川投水务集团剑阁有限公司正在对小区内自来水管网、水表进行改造和规范;三是待剑门府小区竣工验收后,我局协调开发企业对碾碎的院坝进行恢复。
感谢你对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你继续对我们的工作予以监督,并多提宝贵意见。
剑阁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2017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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