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北庙乡市政设施(街道、下水道及绿化路灯等配套)恢复重建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发布日期:2015-08-07    浏览量:次    来源:剑阁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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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8月7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四川省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条例》第十条规定,剑阁县审计局对剑阁县北庙乡人民政府实施的剑阁县北庙乡市政设施(街道、下水道及绿化路灯等配套)恢复重建项目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经县发改局《关于北庙乡市政设施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剑发改发[2010]228号)批准立项,批复建设规模、内容、概算投资情况是:恢复重建街道1785米、修复下水道1595米及绿化、路灯等附属配套工程等;项目概算总投资控制在380万元以内,建设资金来源包括灾后重建中央资金280万元,自筹资金100万元。经比选,该项目由义乌市宏胜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中选承建。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送审结算不实及建设单位未编制财务决算。该项目报送竣工结算价款2,264,476.91元,审计核实工程价款1,842,930.00元,审减工程价款421,546.91元。该项目业主未组织了竣工结算审核,未编制财务决算。

三、审计处理和整改情况

上述问题,剑阁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下达审计决定。对送审结算不实及建设单位未编制财务决算的问题,责令建设单位按审定结、决算总价与施工单位办理工程价款结算,申报财务决算批复和进行相关会计处理。具体整改情况由剑阁县水务局向社会公告。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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