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事找书记——剑阁县纪委强化基层“一把手”主体责任纪实

发布日期:2017-10-12    浏览量:次    来源:广元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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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孙新宗

    “等几天再说”、“缓一下再办”、“你去找别人”……

    在剑阁县,如果基层“一把手”对老百姓合理急切的诉求而说诸如此类的话,县纪委明确要求必将问责。

    今年3月起,县纪委主要领导带队对全县57个乡镇485个村8600多户展开调研,通过走访座谈、处理信访、纪律审查,并分析37个基层案例,发现乡(镇)、村(社)处理信访问题时间久、次数多,群众满意率低。究其原因是全县5%的后进村存在基层组织软弱涣散、干部作风漂浮、漠视群众利益造成信访突出等问题。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战略布局,结合剑阁农村基层工作实际,县纪委明确指出乡镇党委书记是群众信访处置的第一责任人,并公开喊响“有事找书记”承诺。要求乡镇党委书记和村社支部书记直面问题纠纷,面对百姓诉求不推诿、不退缩,及时解决群众身边的热点、焦点问题,带着温度与情怀回到老百姓中去干工作,向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不良现象说“不”。

    基层领导干部是党的政策最直接的执行者,也是老百姓最信任、联系最密切的贴心人。因此,县纪委要求乡镇党委书记和村社支部书记要加强学习,读懂政策,充分利用乡镇、村组的广播,每天至少两次以上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尤其是涉及强农惠民的内容;书记要深入村组,集中召开村民大会,面对面解读政策,不得出现政策盲区,更不得“贪污”政策。让老百姓真真切切地了解到党中央的大好政策,踏踏实实地做个明白人。

    “作为乡镇党委书记,能进村入户直接面对农村工作是一种底气和担当,能面对面交流则是老百姓的信任和认可。”县纪委相关负责人说。县纪委制作张贴“党风廉政建设亲民卡”12万余张,勇于亮出自己的身份,对老百姓承诺“您有事请找我”,并公开自己的联系电话,注明县纪委、乡镇纪委和村监委监督电话,畅通举报途径,着力实现亲民与监督覆盖无盲区。

    针对来访或来电反映问题的群众,纪委坚持开展“三问”跟踪督查:一问群众是否知道书记的承诺,跟踪掌握基层党委书记或村社支部书记切实喊响承诺情况,让“有事找书记”承诺掷地有声;二问群众所反映的问题是否及时得到解决,倒逼基层党委纪委积极履责尽责,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群众利益;三问群众对信访办理情况是否满意,督促基层干部设身处地服务群众,增加老百姓的获得感。今年以来,县纪委干部带着问题下沉57个乡镇,开展“带信下访”、调研走访、执纪回访活动。现场解决柳沟镇长安村、店子乡龙水村、摇铃乡狮子村及碗泉乡白兔村、庙湾村自2012年以来重复访、越级访等问题11个。

    对落实“有事找书记”机制中存在的形式化、走过场、作风不实,以及办理信访件出现越级、重复、集体访等10项问题,县纪委出台问责追责办法,并纳入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考核,倒逼基层干部主动回到群众身边开展工作,把解决老百姓切身利益的主体责任牢牢抓在手上。自履行“有事找书记”承诺以来,县纪委对工作不力的约谈提醒15人,信访处置不力的通报批评4人,纪律处分2人。

    “有事找书记”承诺,让农村基层干部持续践行“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思想路线,“初心”得到回归,融洽了党群干群关系。同时也让当前农村基层干部找到了实在而又有效的工作思路和方法,明确了自己作为基层干部的主体责任与时代担当。

    编后语:剑阁县纪委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做群众的贴心人,公开喊响“有事找书记”承诺,面对百姓诉求不推诿、不退缩,及时解决群众身边的热点、焦点问题,这一做法值得推广。“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干部就是为群众服务的。群众利益无小事,民生问题大于天,各级领导干部都应该喊响“有事找书记”、“有事找局长”,敢于直面群众,敢于直面问题,把问题和矛盾解决在基层。基层的问题少了,群众的意见少了,我们各方面的工作就好做了。(张大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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