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交易服务中心积极探索限额标准以下工程建设项目交易方式取得突出成效

发布日期:2017-05-02    浏览量:次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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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我县脱贫攻坚进入到再战再胜阶段,七大扶贫工程项目全面实施推进。为规范项目实施,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会同县监察、发改、财政以及行业主管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并参照《四川省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比选办法》,积极探索50万元(不含)以下的工程施工、20万元(不含)以下的勘察、设计、监理、可研、环评等工程服务项目的交易方式,以全县第一批38个未脱贫村村级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新建)项目为试点,采取“固定价现场随机抽取”交易方式确定施工单位。此举达到了公开交易、平等竞争、程序简便的目的,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一是统一模板,明确方式。为方便项目建设业主单位编制交易公告,我中心会同县发改、财政和行业主管部门共同研究制定了固定价现场随机抽取交易公告模板,明确了报名条件、抽取方式等,业主单位只需比照模板“填空”,便可以完成交易公告的编制,不再需要招投标社会代理机构参与;竞标申请人无需编制申请文件,减少了投标的成本;同时不再需要评审专家参与项目评审。

二是强化监管,严格把关。挂网前,由县发改局立项批复、县财政局财评,县发改局和行业主管部门再对交易公告进行审核备案,最后由我中心在“剑阁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挂出公告,符合条件的所有潜在申请人均可报名参与竞标。

三是公开抽取,规范运行。符合条件且有意愿参与的申请人通过网上免费报名、网上缴纳保证金。开标时,由项目业主单位派出工作人员在县发改、行业主管部门和申请人代表的现场监督下,具体负责申请人递交的资质资格等资料的审查,审查通过的申请人进入现场随机抽取环节,采取“三轮”公开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选单位(即:第一轮抽取排序号,第二轮抽取中选对应号,第三轮抽取中选号),并当场发出中选通知书。

全县第一批38个未脱贫村村级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新建)项目,采取“固定价现场随机抽取”交易方式确定施工单位,有效防止了业主单位暗箱操作、指定项目施工单位的问题,从源头上遏制了腐败问题发生的机率,同时也杜绝了竞标人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无一起质疑或投诉。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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