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交通运输局对县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37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2017-09-09    浏览量:次    来源:广元市剑阁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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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明林等7位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城市公交车出租车管理事宜》提案第37号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剑阁县下寺城区现已有10台52座豪华公交车,共有6条公交线路,1路政府至沙溪坝步行街;2路汽车站至中医院;3路汽车站至沙溪坝步行街;4路汽车站至工业园区;5路汽车站至明珠卓锦城;6路汽车站经职中、兴能新材厂至王家渡大桥;普安城区公交车46辆,运行线路16条,目前已停运4辆;6剑门关镇公交车2辆,运行线路1条。全县出租车(普安20辆、下寺城区80辆)100辆,运力基本饱和。

二、具体情况

1.现下寺城区部分线路出行人群较少,导致其线路公交车长期亏损的现象确实存在,从而维持正常的经营较困难。随着我县新城建设的不断发展,现有公交运力已经不能满足居民的出行需求。普安城区因人口居多,人流量较大,遂公交车数量相比下寺城区投入较多,并具有运行线路分部较广,覆盖率较高的特点,基本能满足普安城区居民出行问题。

2.出租车发展数量较多的问题。出租车具有方便、舒适、灵活、全天候,以及“门到门”等特点的运输服务方式,并且可以填补公交车在运营时间、运输目的地受到限制的问题,是我县重点满足个性化与支付能力较强的出行需求的公共交通工具,目前已结合普安、下寺城区实际情况,根据群众对交通工具不同的出行需求,合理投放出租车100辆(普安20辆、下寺城区80辆),未存在出租车发展数量较多的情况。

3.出租车管理。针对出租车沿路、沿街随意停放和拼客现象,我们根据相关部门的交通违章行为抄告情况,对出租车经营业主或驾驶员进行研究处理并责令出租公司加强从业人员教育管理。同时经常性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此类违规经营行为进行了查处。

4.提高公交车政策性补贴问题。一是现已实行国家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按中央石油改革财政补贴规定,我们根据县财政年度对应拨付的公交车燃油资金,按规定标准,准确及时、全额的发放到每一辆公交车。二是县级财政补贴,按照县政府2014年8月29日十七届第40次常务会议精神,对新、老县城的30辆公交车实行了每车每年18000元的县级财政补贴,我们正在积极协助,认真考核,确保每年补助资金到位。

三、具体措施

1.按照县人民政府规划,西城高铁开通过后,在下寺城区新增投放一批纯电动公交车,除补充城区现有运力外,着重解决“冷线”周边群众和剑门关景区游客出行难题及城区公交车运营成本过高的问题。

2.定期组织相关业务单位、股室、辖区交管站及出租车企业对出租车进行考核,对当月连续发生3次以上交通违章的将扣除相关政策补贴;针对出租车拼客现象,将责成运管所加大整治,坚决查处。责成出租车公司加强对出租车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学习,加大对出租车驾驶员的管理力度,对违章驾驶员要及时采取相应的惩处措施。二是在全县出租车车身内外均明显张贴有“12328”运政监督投诉电话,鼓励广大人民群众对出租车驾驶员的经营行为共同监督,监督投诉中心采取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群众的举报投诉能第一时间的得到处置,对确有违规违章行为的将及时从严进行查处。

3.积极配合公交运输企业向县财政争取资金,加大公共交通发展投入,解决公交车经营困难的问题。

 

 

 

                                                剑阁县交通运输局

2017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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