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垭乡人民政府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0-01-15    浏览量:次    来源:剑阁县柏垭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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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剑府办发〔2019〕21号)(以下简称《通知》)编制。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剑阁县柏垭乡人民政府联系(地址:四川省广元市剑阁县柏垭乡青云东街9号,邮编:628341,联系电话:0839-6478011)。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剑阁县柏垭乡人民政府认真按照《条例》和《通知》的要求,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改进工作作风和机关形象的重要载体,加大公开力度,丰富公开渠道,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和群众期盼,精心组织,规范进行,有效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成立了柏垭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明确工作职责,严格公开程序;二是坚持政务公开工作与《条例》《通知》学习齐头并进,把学习新修订的《条例》作为开展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内容。结合“七五”普法、会前谈纪讲法,通过乡党委会、干部职工例会等,组织干部职工原原本本、逐字逐句学习《条例》内容;三是从强化工作责任入手,坚持制度约束,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运行,强化考核评估,加强监督管理,使我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

(一)及时主动公开。截止2019年12月31日,我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29条,其中在人民日报等全国性媒体公开政府信息10条,在四川电视台、四川经济日报、四川新闻网等省级媒体公开政务信息6条,在广元日报等市级媒体公开政府信息13条,在剑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等县内媒体公开政府信息65条,在柏垭乡人民政府微信公众号上公开政府信息13条,转载上级精神7条,通过广播、宣传专栏等主动公开的共计115条。全年政府集中采购项目1项,涉及金额4.7万元。全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也未发生针对我乡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二)依申请公开。2019年,我乡未接到群众主动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目前尚未发现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而未予公开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我乡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始终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与转变政府职能、规范权力运行、促进依法行政紧密结合起来,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巩固政府信息公开成果。全乡上下实行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人员积极参与、乡党政办统筹实施,形成了上下联动、多方互动的信息公开网络体系,全乡配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2人,其中专职 1人,兼职1人,同时配备B岗应付突发情况,保证了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组织和推进。另外,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目标考核、督查通报、激励表彰等一系列制度,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四)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为了拓宽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我乡积极推进一般事项公开向重点事项公开,积极推进结果公开向全过程公开,积极推进自定义公开内容向群众点题公开,使公开的内容更加充实,公开的时间更加及时,公开的重点更加突出,提高了全乡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同时认真创新政务公开的新载体、新形式,使政务公开的形式呈现灵活多样。一是栏、墙公开形式。利用好乡政府公开栏和各村村级活动阵地,针对性的进行政府信息公开;二是传媒公开形式。我乡积极适应全媒体时代,充分利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剑阁发布等县内媒体、柏垭乡微信公众号“柏垭发布”、柏垭乡QQ工作群、柏垭乡微信工作群、乡村广播等载体,发布重大活动和工作信息,有效推进了电子政务建设和网上政府信息公开;三是资料公开形式。利用好横幅、宣传车、传单、张贴布告等媒介和方式开展重点事项大范围信息公开;四是活动公开形式。通过举办各类惠民活动、政策宣讲活动,坝坝会、联组会等形式向群众公开政府信息。全乡通过上述形式,基本构筑起了全乡政府信息公开全覆盖网络,满足了不同群体获取政府信息需求,确保了我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效。

(五)监督保障情况。切实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确保各项准备工作和措施落实到位。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督查指导,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对于出现问题的方面,给予通报和追究责任,促进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有效开展。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协调与处理机制,保证行政机关发布的政府信息准确一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

4.7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以来,在服务群众,服务社会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进步,但还存在以下不足:一是个别信息公开时效性不够,主动性不强,存在信息上报迟缓的现象;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度还不够,存在外出务工群众对公开信息不知晓的情况;三是政务信息公开方式单一,公开渠道较少,主要依托县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进行单向信息公开;四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单一,工作动态多,其他公开事项少。

(二)改进措施

我乡将继续按照县人民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与否的范围,做到积极稳妥,注重时效,优质服务,切实服务社会,方便群众,推进政府信息的公开、公正、透明。

1.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及职责分工,防止工作脱节。

2.及时建立公开目录。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政府文件要求,结合全乡社会群众关注的重点,全面梳理柏垭乡有哪些公开事项,应该公开哪些信息,怎样进行信息公开,以完善的公开目录指导全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3.多措并举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严把公开原则,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按照《条例》和《通知》等要求,全面深入推进全乡政府信息公开。二是进一步拓展公开方式,扩大信息公开的知晓度。三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促进依法行政、公开透明,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四是加强督促检查,确保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五是加强信息审核,防止出现政府信息公开重大失误。六是强化追责问责,杜绝一切违反信息公开有关规定的事件发生,严查失职渎职。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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