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1072100817 剑阁县鹤龄镇村建环卫服务中心

发布日期:2015-05-05    浏览量:次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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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证第   151072100817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2014  年度)

 

 

 

 

 

 

单 位 名   称

剑阁县鹤龄镇村建环卫服务中心

 

定代表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单位名称

剑阁县鹤龄镇村建环卫服务中心

宗旨和

业务范围

城乡建设管理,集镇规划管理,环境卫生管理

   

剑阁县鹤龄镇凤凰街

法定代表人

杨全玉

开办资金

70(万元)

经费来源

财政补助(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剑阁县鹤龄镇政府

资产

损益

情况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70

70

网上名称

剑阁县鹤龄镇村建环卫服务中心

从业人数

2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无。

城乡规划建设管理;集镇自来水、公交、燃气、市政公用设施管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管理;房屋产权户籍管理;集镇和农村推广和指导房屋建设管理;受委托行政执法。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无。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无。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无。






填表人: 杨全玉  联系电话:15983921166  报送日期:2015年03月23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蜀ICP备06003751号-1 川公网安备 51082302000134号

联系电话:(0839)6666670传真:(0839)6600947 网站标识码:5108230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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