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剑门关景区创“5a”工作中,四川省剑门关风景区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投入6000万元建设了往复式索道和玻璃观景平台两个经营服务性旅游项目,并于“十·一”黄金周开放。经研究同意由该司收取往复式索道票价和玻璃观景平台票价,试行标准如下:
1.试行标准:往复式索道单程50元/人·次,往返70元/人·次;玻璃观景平台20元/人·次。
2.该司应做好经营服务性收费公示工作,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详细内容。
3.本次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试行期一年,从2014年10月1日起至2015年9月30日止。期满后,该司应迅速报送相关成本资料,进行成本监审,按正式的法定程序制定收费标准。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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