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子雄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将龙源镇中岭村姜湾村至江石天堂的断头路硬化连接的建议》(第39号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按照部、省关于农村公路发展的政策和原则,通村公路为乡(镇)政府所在地或上级路网至建制村委会驻地或村小学道路。目前龙源镇已修建通村水泥路83.7公里,享受部省补助资金2294.58元,建制村通村公路建设实现全覆盖。你所反映的问题主要是建设龙源镇中岭村、姜湾村组道路,对组道公路建设行业暂无建设计划和补助政策。建议向扶贫、农工委申请纳入新农村建设规划实施,我局将给予技术指导和质量监督服务。
感谢你长期以来对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敬请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剑阁县交通运输局
2017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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