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2月26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四川省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条例》第十条规定,剑阁县审计局对剑阁县交通运输局实施的剑阁县新建长岭大桥项目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经1次可研批复、1次规模、1次资金调整,最终批准建设规模为1105米,其中:主桥574米、引道531米,总投资4521万元,其资金来源为省补助资金及地方自筹资金。经招标,该项目由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中标承建。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送审结算不实及建设单位未编制财务决算。该项目经业主内审后报送竣工结算价款40,088,934.00元,审计核实工程价款39,649,311.00元,审减工程价款439,623.00元。该项目业主虽组织竣工结算审核,但未编制财务决算。
三、审计处理和整改情况
上述问题,剑阁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下达审计决定。对送审结算不实及建设单位未编制财务决算的问题,责令建设单位按审定结、决算总价与施工单位办理工程价款结算,申报财务决算批复和进行相关会计处理。具体整改情况由剑阁县交通运输局向社会公告。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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