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人社局探索社会监督机制 保障基金安全完整

发布日期:2016-09-01    浏览量:次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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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用好社会力量优势开展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工作提升社会保险基金监管水平,切实维护参保人员合法权益,确保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运行。2016年9月1日,县人社局召开全系统工作推进会,安排部署我县社会保险基金社会监督员队伍建设试点相关工作。
    县人社局副局长唐克永对我县社会保险基金社会监督员队伍建设试点工作的基本原则、实施主体、选聘范围、选聘条件和程序进行了详细阐述。组建社会保险基金社会监督员队伍,重点是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及延伸服务机构、行政审批机构、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医药服务机构、用人单位、参保人员等进行监督,主要履行宣传政策法规、收集社情民意、举报违法行为、参与监督检查等社会监督职责。社会保险基金社会监督员选聘后,县人社局将指定专人负责社会监督员的联络,及时向社会监督员提供有关文件、规定、信息等相关资料,采取电话、信函、走访等各种形式保持与社会监督员的密切联系。
县人社局每年至少组织召开一次社会监督员工作交流会,邀请社会监督员进行视察和监督,并向社会监督员通报基金运行情况,征询对社会保险工作的意见、建议和要求。社会监督员所提出的意见、建议,将及时研究认真抓好落实。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人社局局长杨光强强调:一是要充分认识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在完善现有法律监督、行政监督的基础上,通过组建社保基金社会监督员队伍,引入社会监督机制,形成内外结合、全面覆盖、体系完备的监督约束机制,筑牢基金安全防护墙。二是各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要在全县范围内,推荐符合条件的社保参保人员进入我县社会保险基金社会监督员队伍,通过来自社会各个层面的社会监督员把基金监督网线拉到基层,利用好社会各方面力量优势参与到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中。三是全体干部职工要统一思想,形成共识,树立自觉接受监督、勇于接受监督的意识。通过多种监管手段并举,多种监管机制并存,促进提升我县社保基金监督管理和经办服务水平,共同维护社会保险基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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