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证第 151072100841 号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 2014 年度)
单 位 名 称 | 剑阁县张王乡村建环卫服务中心 |
法定代表人 |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 单位名称 | 剑阁县张王乡村建环卫服务中心 | ||
宗旨和 业务范围 | 城乡规划建设管理;集镇自来水、公交、燃气、市政公用设施管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管理;房屋产权关籍管理;集镇和农村推广和指导房屋建设管理;受委托行政执法。 | |||
住 所 | 张王乡政府 | |||
法定代表人 | 袁鹏 | |||
开办资金 | 2.5(万元) | |||
经费来源 | 财政补助(财政拨款) | |||
举办单位 | 张王乡政府 | |||
资产 损益 情况 |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0 | 0 | |||
网上名称 | 剑阁县张王乡村建环卫服务中心 | 从业人数 | 1 | |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 况 | 严格按照《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 | |||
开 展 业 务 活 动 情 况 | 一、建设管理 目前,集镇移民建房261户除未动工的19户,其他已经全部完工入住。集镇风貌打造工程已基本完工,人行道地砖已铺设完毕,近期正在对人行道进行绿化植树。集镇风貌已初步形成。自来水厂的加压泵房及取水点浮船建设已全部完工,预计近期可以投入使用。道路和管网的恢复工程已全面完工。污水处理厂也已全面完工可以投入使用,项目建设稳步推进。 二、城乡环境综合治理 良好的城乡环境,是人民群众的共同愿望,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依托,是地区综合竞争力的重要体现。一年来,根据我乡的实际情况加强了对摊点乱摆、车辆乱停、垃圾乱扔、广告乱贴、工地乱放等“五乱”现象的治理。并按照“三延伸”对基层、村庄、盲点死角进行了综合治理。加强教育居民养成良好的言谈举止、行为习惯,提高他们的卫生文明意识,严格制止污水乱泼、垃圾乱倒等行为。同时为4名卫生保洁员配备了专用的垃圾收集车,对主要街道和公共场所进行全天候保洁,随时有垃圾随时清理。并制定了保洁员奖惩制度,做的好的进行奖励,做的差的进行惩处,充分调动了保洁员的积极性。目前全乡的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场镇卫生、秩序有了明显的改善,农村的脏、乱、差局面有了明显的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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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 效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况 | 无 | |||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情 况 | 无 | |||
填表人: 袁鹏 联系电话:15308128578 报送日期:2015年04月20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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