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1072100841 剑阁县张王乡村建环卫服务中心

发布日期:2015-05-05    浏览量:次    来源:   
【 字体: 分享到:

 

事证第   151072100841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2014  年度)

 

 

 

 

 

 

单 位 名   称

剑阁县张王乡村建环卫服务中心

 

定代表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单位名称

剑阁县张王乡村建环卫服务中心

宗旨和

业务范围

城乡规划建设管理;集镇自来水、公交、燃气、市政公用设施管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管理;房屋产权关籍管理;集镇和农村推广和指导房屋建设管理;受委托行政执法。

   

张王乡政府

法定代表人

袁鹏

开办资金

2.5(万元)

经费来源

财政补助(财政拨款)

举办单位

张王乡政府

资产

损益

情况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0

0

网上名称

剑阁县张王乡村建环卫服务中心

从业人数

1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严格按照《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

一、建设管理 目前,集镇移民建房261户除未动工的19户,其他已经全部完工入住。集镇风貌打造工程已基本完工,人行道地砖已铺设完毕,近期正在对人行道进行绿化植树。集镇风貌已初步形成。自来水厂的加压泵房及取水点浮船建设已全部完工,预计近期可以投入使用。道路和管网的恢复工程已全面完工。污水处理厂也已全面完工可以投入使用,项目建设稳步推进。   二、城乡环境综合治理 良好的城乡环境,是人民群众的共同愿望,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依托,是地区综合竞争力的重要体现。一年来,根据我乡的实际情况加强了对摊点乱摆、车辆乱停、垃圾乱扔、广告乱贴、工地乱放等“五乱”现象的治理。并按照“三延伸”对基层、村庄、盲点死角进行了综合治理。加强教育居民养成良好的言谈举止、行为习惯,提高他们的卫生文明意识,严格制止污水乱泼、垃圾乱倒等行为。同时为4名卫生保洁员配备了专用的垃圾收集车,对主要街道和公共场所进行全天候保洁,随时有垃圾随时清理。并制定了保洁员奖惩制度,做的好的进行奖励,做的差的进行惩处,充分调动了保洁员的积极性。目前全乡的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场镇卫生、秩序有了明显的改善,农村的脏、乱、差局面有了明显的好转。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填表人: 袁鹏  联系电话:15308128578  报送日期:2015年04月20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蜀ICP备06003751号-1 川公网安备 51082302000134号

联系电话:(0839)6666670传真:(0839)6600947 网站标识码:5108230052

官方微信

官方微博

无障碍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