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财政局 关于下达中央财政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的通知胡补充说明

发布日期:2018-02-26    浏览量:次    来源:   
【 字体: 分享到:

县农业局: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中央财政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的通知》(川财农〔2019〕3号)文件精神,现将中央财政动物防疫补助经费11万元下达给你单位,补助经费重点用于我县非洲猪瘟防控检疫、屠宰检疫、屠宰环节抽检、指定通道查验消毒、养殖环节非洲猪瘟实验室检测等重要环节补助。列入《2018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199-其他农业支出”。

请切实加强资金管理,专款专用,杜绝挤占、挪用、滞留专项资金,精准发挥财政资金效益,并接受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1.rar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蜀ICP备06003751号-1 川公网安备 51082302000134号

联系电话:(0839)6666670传真:(0839)6600947 网站标识码:5108230052

官方微信

官方微博

无障碍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