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碧华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完善城区经营户联创联建管理机制的建议》(第76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们将以新县城修城片区为试点,与街道经营户沟通,成立自治小组,充分发挥群众在城市管理中的积极作用,形成齐抓共管常态化模式,逐步在全县推广。
关于年度奖励问题,因没有经费预算,实施有很大难度,可以改变为以镇(乡)政府名义对工作开展好的先进自治小组进行表扬。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对城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欢迎您随时对城市管理工作进行监督。
剑阁县城市管理局
2017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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