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建忠等6位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尽快修建剑州中学大门前的跨河大桥的建议》(第44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在剑州中学大门前修建跨河大桥项目位于普安镇城市规划范围内,应由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纳入普安镇城市总体规划。建议由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及普安镇党委政府纳入普安镇市政工程项目规划实施。
感谢你们长期以来对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敬请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剑阁县交通运输局
2017年6月6日
(联系人:林 艳 ;联系电话:13518333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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