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所属事业单位2015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公告

发布日期:2015-07-10    浏览量:次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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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阁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所属事业单位2015年上半年公开招聘

工作人员面试公告

根据剑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部分事业单位2015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规定,现将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对象

见附件。

二、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请考生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

三、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1.资格审查时间:7月20日—7月21日

2.资格审查地点:

剑阁县人事考试中心(剑阁县人才服务中心)        

联系人:

县发展和改革局   廖汭江  18398363716      

县人社局     王艳梅  0839—6601296   0839—6601300

3.资格审查时应提供的材料:

(1)《报考信息表》2份,并按要求粘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4)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证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

其中,201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取得毕业证书前)参加资格审查,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四、注意事项

1、资格审查在两天内进行。7月20日只审查广元市剑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的应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7月20日资格审查截至当日16:30。资格审查中因不符合报考条件等原因而产生的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审查。递补人员资格审查在7月21日进行(即7月21日只审查递补人员)。未按时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2、报考者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等原因导致不能通知其递补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3、通过资格审查并按照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80元面试费的人员,发给面试通知书。

4、未尽事宜请详读《剑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部分事业单位2015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附:剑阁县发展和改革局所属事业单位2015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入闱人员名单         

2015年7月10日

剑阁县发展和改革局所属事业单位2015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入闱人员名单

姓名

性别

证件号

准考证号

职位名称

职位编号

笔试成绩

政策性加分

笔试总成绩

备注

杨乐

510822198909130025

5061303011221

项目编制(专业技术岗位)

2015014

78

78

面试入闱

李程

510802198808025415

5061303011317

项目编制(专业技术岗位)

2015014

75

75

面试入闱

张晓

510823199105279167

5061303011224

项目编制(专业技术岗位)

2015014

74

74

面试入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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