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认真排查危化企业与非煤矿山环境安全隐患

发布日期:2015-08-25    浏览量:次    来源:县环保局 梁俊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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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刻汲取“8·12”天津危险化学品仓库爆炸和山阳山体滑坡事件教训,近日,剑阁县环保局根据川环办发【2015】224号文件《关于开展全省环保系统危险化学品安全自查工作的紧急通知》,结合近期正在开展的全县环境保护大检查,在全县范围开展涉危、涉化、涉重企业以及非煤矿山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排查范围主要针对辖区内的危险化学品和涉重金属生产、贮存、使用、运输等企业,检查的重点是企业“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落实情况;环境应急预案编制、报备、演练及环境应急物资装备储备等情况。同时,对非煤矿山企业重点检查环评文件中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落实情况;环境应急预案编制、报备、演练情况;环境应急物资装备储备情况;尾矿库、弃渣(土)场环境风险防控情况;“三防”设施和事故收集设施建设等内容。对排查出的隐患,执法人员立即发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限期整改,并定期做好环境后督察工作,对拒不整改的或限期整改不到位的将立案处罚,确保彻底消除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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