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国土资源局
关于固定价现场随机抽取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施工监理单位的公告
根据相关规定,我局拟采取固定价现场随机抽取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监理单位,为我县普安镇、北庙和姚家乡、张王和闻溪乡、正兴乡、盐店镇五个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提供监理服务,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表一):
谈判人 | 剑阁县国土资源局 |
监理服务 项目名称 | 项目1:剑阁县普安镇与普安镇白虎村、银山村、同心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 项目2:剑阁县白龙镇与张王乡大柏村、紫荆村、长石村、闻溪乡长春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 项目3:剑阁县普安镇与正兴乡孔龙村、崇岭村、郭沟村、华山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 项目4:剑阁县下寺镇与北庙乡明兴村等7个村,姚家乡天字村等6个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 项目5:剑阁县下寺镇与盐店镇拱石村、五指村、五丰村、石笋村、莲花村、红花村、盐河村、青林村、双马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 |
服务内容 | 依据挂钩项目立项规划和变更规划,对农户旧宅基地拆除复垦地块数量质量、安置点基础设施建设质量以及施工安全、投资等方面监理。 |
服务质量 | 达到省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审查合格 |
资金来源 | 挂钩项目工作经费(企业缴纳)。 |
服务时限 | 不超过三年,以省厅验收合格为准。 |
二、竞争性谈判内容(合同段划分)(表二)
一标段 | 剑阁县普安镇与普安镇白虎村、银山村、同心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监理 |
二标段 | 剑阁县白龙镇与张王乡大柏村、紫荆村、长石村、闻溪乡长春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监理 |
三标段 | 剑阁县普安镇与正兴乡孔龙村、崇岭村、郭沟村、华山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监理 |
四标段 | 剑阁县下寺镇与北庙乡明兴村等7个村,姚家乡天字村等6个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监理 |
五标段 | 剑阁县下寺镇与盐店镇拱石村、五指村、五丰村、石笋村、莲花村、红花村、盐河村、青林村、双马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监理 |
三、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
3、一个谈判申请人只能中选一个监理项目,被随机抽中的监理申请人不得参加下一个监理项目的抽取。
4.其他要求:①竞争性谈判申请人应按本公告要求提供相关资料供抽取现场审核,未进行审核的单位视为自动放弃竞谈资格;②竞争性谈判保证金需注明“剑阁国土局挂钩项目监理服务(XX标段)竞争性谈判保证金。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竞谈。
四、报名及下载抽取文件
1、凡自愿参加本项目固定价抽取的申请人,于2017年8月16日至2017年8月21日18:00时在剑阁县国土资源局挂钩办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此为获取抽取文件的唯一途径。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鲜章)
?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鲜章)
? 报名人介绍信并附报名人身份证(加盖鲜章)
2、固定价抽取申请人应在本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8月21日)18:00前缴纳竞争性谈判保证金,并注明项目名称,同时凭缴纳保证金的回单到县财政局二楼国库支付中心换取进账单后送县国土资源局换取竞选保证金收据。
户 名:剑阁县财政局
开户行:广元市包商贵民村镇银行
账 号:706110077000010
3.本项目(合同段)竞争性谈判申请人采用的服务方式、服务费要求、保证金一览表
(表三): 单位:万元
合同段 | 服务方式 | 工程发包价 | 竞争性谈判 保证金 | 备注 |
一标段 | 固定价 | 19 | 0.95 | / |
二标段 | 固定价 | 19 | 0.95 | / |
三标段 | 固定价 | 19 | 0.95 | / |
四标段 | 固定价 | 19 | 0.95 | / |
五标段 | 固定价 | 19 | 0.95 | / |
4、退还保证金:中选单位的竞争性谈判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未中选单位在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竞争性谈判保证金收据在剑阁县国土资源局退还固定价抽取申请人缴纳的竞争性谈判保证金。
五、履约保证金的缴纳及退还
1、合同签订前,中选单位应按照中标价的10%缴纳履约保证金(含中选单位所缴纳的竞争性谈判保证金,账户名:剑阁县财政局,开户行:广元市包商贵民村镇银行,账号:706110077000010),并注明项目名称,同时将缴纳保证金的回单复印件加盖鲜章后送县国土资源局换取履约保证金收据。
2、项目竣工后,中选单位持履约保证金收据申请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六、竞争性谈判申请文件的递交
1、 竞争性谈判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竞争性谈判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 年 8 月 22 日 10 时 00 分,地 点 剑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剑门大厦裙楼四楼)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争性谈判申请文件,竞争性谈判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竞标公告在 《剑阁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随机抽取中选人
1.谈判人定于北京时间 2017年8月22日10时00分 ,在有关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到场的竞争性谈判申请人的现场监督下,在 剑阁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剑门大厦裙楼4楼)公开举行随机抽取活动,每标段从符合资格条件的竞争性谈判申请人中随机抽取1个作为中选人。
2.方式:竞争性谈判申请人应在随机抽取开始前,持以下资料并经现场监督部门相关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合格并签字认可后,方可参与现场随机抽取。
①拟任项目负责人有效身份证、建造员(师)原件;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③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行业未规定的除外);
⑤省外企业需出具《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原件;
⑥企业为拟任项目负责人缴纳的最近6个月养老保险原件;
⑦报名企业交纳竞谈保证金的凭证。
⑧竞谈申请函、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以上所需资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现场查验原件。
3.中选后2日内,除不可抗力原因外,拒签合同的,竞争性谈判申请人将没收中选人的竞争性谈判保证金。
九、联系方式
竞争性谈判人: 剑阁县国土资源局
地 址: 剑阁县新县城(下寺镇)
联 系 人: 李先生 杜先生
电 话: 0839— 6607863
2017 年8月16日
剑阁县国土资源局
附件:
竞争性谈判申请函、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
一、竞争性谈判申请函
致: (竞争性谈判人)
我方仔细研究了剑阁县国土资源局关于固定价现场随机抽取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施工监理单位的公告及其所有附件内容,在完全理解并严格遵守竞争性谈判公告的各项规定和要求的前提下,自愿参加本次竞争性谈判活动。我方声明:参加竞争性谈判抽取时所派的人员和提供的申请材料全部符合公告所列要求,并真实可靠,不存在虚假和隐瞒。否则自愿放弃抽取和中选机会。如我方中选,我方承诺:
1、签订正式合同后,除不可抗力外,合同履行期间不得更换项目监理负责人。
2、签订正式合同后,自愿将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若我方中选2日内,除不可抗力原因外,拒签合同的,自愿接受谈判人没收竞争性谈判保证金的处罚。
3、本申请函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以上为我方参加竞争性谈判的申请,如违反,则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自愿按照相关规定处罚,并无条件接收一年内四川省范围内市场禁入处理。
谈判申请人: (盖单位章)
拟任项目监理负责人: (签字)
地址: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二、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 谈判申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人员 (姓名)为我公司合法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剑阁县国土资源局关于固定价现场随机抽取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施工监理单位( 填写合同段 )现场抽取谈判会。代理人在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本法定代表人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附被委托身份证复印件)
代理人: (签字)
性别 :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职务:
谈判申请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法定代表人不亲自参加抽取而委托代理人抽取适用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谈判申请人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谈判申请人: (盖公章)
年 月 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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