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创建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3-17    浏览量:次    来源: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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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府办函〔2015〕2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剑阁经济开发区、剑门关景区管理局,县级有关部门:

因人事变动,经县政府研究,决定调整创建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张晓军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董勇朝  县农业局局长

成  员:谢  诚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李云峰  县委农工委主任

王剑平  县经科信局局长

何建明  县财政局局长

张怀军  县环境保护局局长

张  军  县水务局局长

何  峰   县林业和园林局局长

蒲剑秋  县卫生计生局局长

张永钦   县食品药品和工商质检局党组书记

蒲新强  县农业局副局长

各基地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局,由县农业局局长董勇朝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二、领导小组职责

(一)组织领导:负责全县基地建设的组织、领导、协调和工作部署。

(二)规划制定:负责全县基地建设的总体目标、规划、实施方案的制定。

(三)政策扶持:制定有关支持基地建设的优惠和鼓励政策;制定鼓励加工龙头企业申报产品认证的扶持政策。

(四)体系建立:督导乡镇建立、完善组织保障体系、生产监管体系,确保各项生产操作规程、技术措施和监管制度的落实。

(五)投入保障:组织、协调、筹措项目和资金,增加对建设区农业结构调整、产业化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投入,确保基地高标准建设。

(六)基地管理:负责全县基地建设全过程的监督管理。

三、领导小组成员分工

县委农工委:负责各部门间的协调工作。

县经科信局:负责科研项目协调及经费的落实。

县农业局:负责基地创建申报、产地及产品、农业投入品日常监管和抽检,负责病死畜禽及畜禽粪便的无害化处理和畜产品绿色食品标准化技术的推广实施。

县财政局:负责基地创建及农产品监管资金的落实。

县环保局:负责防治全县“三废”及农业污染源的监管。

县水务局:负责死亡水产品的无害化处理和绿色有机食品标准化技术培训推广。

县林业和园林局:负责林产品绿色食品标准化技术的推广实施。

县卫生计生局:负责食品质量安全监管。

县食品药品和工商质监局:负责产品的市场监管,负责农产品流通市场监管,负责各项标准发布和实施及生产环节监管。 

各基地乡镇:负责辖区范围内基地创建日常管理工作。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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