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三举措” 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

发布日期:2017-10-17    浏览量:次    来源:剑阁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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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全面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3号)精神,统筹推进医疗、医保、医药改革,着力解决群众看病就医问题。剑阁县委编办“三举措”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  

一是积极推行县级公立医院法人结构治理试点工作。我县率先在县人民医院推行法人结构治理试点工作。组建县级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制订县人民医院管理章程,推进县级公立医院去行政化,逐步取消医院的行政级别等工作。

二是逐步实行县级公立医院编制备案制管理。县委编委决定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编制逐步实行备案制管理,收回空缺编制。逐步实现从身份管理逐渐走向岗位管理、定岗不定人、能进能出、能上能下人事制度,逐渐让医务人员从单位人变成社会人,为医生自由执业提供保障的管理体制。

三是主动落实县级公立医院独立法人地位和经营管理自主权。坚持“政事分开”,合理界定政府作为出资人的举办监督职责和公立医院作为事业单位的自主运营管理权限。执行县级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等政府办医机构的决策,具有人事管理权、副职推荐权、绩效工资内部分配权、年度预算执行权等经营管理自主权。完善县级公立医院院长选拔任用制度,推进院长职业化、专业化建设。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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