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消费者利益,进一步整治和规范剑阁县“两节”市场价格秩序,营造公平有序的节日市场价格环境,根据县委县政府要求,县发改局就加强中秋、国庆节日期间市场价格监管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认真组织开展中秋、国庆节日市场价格检查。
一是加强对节日期间消费集中的民生价格监管,突出对超市、农贸市场、油、肉、禽、蛋、菜、月饼等价格的明码标价检查。
二是加强对公路客运和出租汽车等交通运输价格、成品油价格监督检查。
三是规范商贸零售行业的价格行为,对商贸零售企业发放《提醒告诫函》30余份,要求经营者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的价格必须依法实行明码标价。明码标价应当做到价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示醒目,价格变动时价签应及时调整。不得使用两套标价方式并高价结算;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得销售天价月饼。并对经营户实行价格备案制管理。
四是加强市场巡查,切实维护旅游市场价格秩序。依法查处景区经营者不执行政府规定的价格水平或浮动幅度,擅自增设收费项目,通过违规设置“园中园”门票、不同景区联票等形式变相提高门票价格,不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等违法违规价格行为。着力规范餐饮、住宿、购物、观光等环节的价格秩序。
五是进一步畅通价格权益诉求渠道,充分发挥12358和6600288价格举报电话的重要作用,安排专人值守,24小时开通,随时应对价格投诉和价格突发事件。
剑阁县发改局 刘学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