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审计局审计结果公告(2018年第6号)

发布日期:2018-11-12    浏览量:次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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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剑门关发展投资有限公司2017年度资产、负债、损益情况审计结果

(2018年11月12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2018年3月至8月县审计局对四川省剑门关发展投资有限公司2017年度资产、负债、损益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四川省剑门关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是县属全资国有企业,注册资本24000.00万元,除法定经营范围外,还承担我县文旅产业相关的项目建设、融资贷款、招商引资、宣传等任务。公司实行门票等经营收入作为资源性收费全额上缴县财政、经营费用由财政核定拨付的财务管理体制。2017年实际上缴财政6,362.49万元(不含补缴2016年欠款104.96万元),当年财政安排拨付公司员工薪资、日常经营等费用和贷款利息6,817.07万元。

2017年度实现营业收入7,465.15万元,营业成本7,462.54万元,累计净利润-4,695.21万元;2017年末企业资产总额126,701.91万元,净资产收益率-14.78%;负债总额92,718.72万元,资产负债率76.04%;所有者权益33,983.19万元,未分配利润-7,906.96万元,主营业务利润率为-62.57%。

审计结果表明:

公司对法人治理结构作出了规定,在内部审核、审签和接待、车辆等费用的管理方面较严格。能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旅游产业发展政策和决策部署,推进了剑阁旅游的升级工作,较好的履行了社会责任和融资功能,2017年上缴税费279.86万元,向农发行贷旅游扶贫专项贷款资金16,800万元。

但公司还存在政企不分、责权利不统一的机制体制问题;经营方面存在决策不够规范科学、效益不佳等问题;核算上有资产不实的情况。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公司未建立现代企业管理体制和法人治理决策制度,在自驾游和直通车补贴以及营销宣传的重大决策方面效益和效果不佳。

(二)超量印制和不规范发放、不严格管理无使用时限的“营销专用券”,影响了公司效益。

(三)演出和营销外包商履约情况缺乏监督、考核,支付相关费用依据不够充分。

(四)资产出租未通过评估程序确定租金底价,与个别承租人长期未签订租赁合同。

(五)未按规定对土地使用权办证确权。

(六)旅游扶贫贷款长达一年未使用,未发挥资金效益、且承担了大额资金贷款利息。

(七)旅客医疗事故借款长期未处理形成白条抵库16.32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以上问题,县审计局出具了审计报告。要求企业调整相关账务、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加强电子购票系统和旅游信息、宣传平台的建设工作;在与华侨城合作期间,继续加强内部管理和监督,履行好政府的股东权益的审计建议。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企业正在进行整改,限在2018年12月底前整改到位。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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