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肖光林同志调动后分管工作调整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8-22    浏览量:次    来源: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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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府办函〔2011〕7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下寺经济开发区、剑门关景区管委,县级各部门:

按照上级组织的安排,县委常委、副县长肖光林调任广元经济开发区工作。县政府决定,对肖光林同志所分管的工作作如下调整:

一、肖光林同志分管的粮食和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工作,在县政府班子成员分工中由杨政国同志分管。

二、肖光林同志负责的工业、招商引资、金融、劳动保障等工作。分管的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县经合局、下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供销社等单位。联系的县供电局、县供电公司、县人行、县农发行、县农行、县工行、县信用合作联社、县邮政储蓄银行、包商贵民村镇银行、县人寿保险公司、县人民保险公司、县太平洋保险公司等单位,在县政府班子成员分工中由贾建勋同志分管。

 

 

二○一一年八月十六日

 

 

 

 

 

 

 

 

主题词:领导分工  调整  通知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纪委,县法院,

县检察院,县人武部。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816日 印

(共印120份)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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