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剑阁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发布日期:2017-09-21    浏览量:次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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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中央关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事业单位改革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研究起草、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2、研究拟订全县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方案,审核县级部门“三定”规定,指导县乡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评估改革效果。参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行政区划调整的有关工作。

3、拟订全县各级行政编制、政法专项编制总额分配方案,审核呈报跨层级调整行政编制事项。负责全县行政事业编制总量控制和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对县直机关和县属事业单位使用空缺编制补充人员进行核批。

4、负责县委、县政府各部门,县人大、县政协机关,县法院、县检察院机关,各民主党派县委机关、县人民团体机关、乡镇机关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协调县级部门之间及县级部门与乡(镇)之间的职责分工。指导县级部门行政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5、研究拟订全县事业单位改革方案和事业单位编制标准及实施意见,负责县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审核县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方案,负责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职责的审核工作。

6、监督检查全县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方案及机构编制规定执行情况,建立机构编制工作考核评估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查处机构编制违法违纪行为。

7、负责全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8、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县委编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1、协同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实施“三大发展战略”。一是理顺剑门蜀道管理体制,促进旅游发展;二是贯彻落实省委国有林场实施方案。将国营剑门关林场更名为国有剑门关林场,功能定位于培育国有森林资源、保护森林生态、促进森态旅游,明确为县林业和园林局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三是加强环境保护工作。在乡镇经济发展办公室或经济发展与社会事务办公室挂环境保护办公室牌子,承担乡镇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四是加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体系建设;五是理顺城市供排水管理职能。

2、充实扶贫力量,纵深推进脱贫攻坚“三大主战场”。将服务脱贫攻坚作为今年机构编制管理重中之重,给县扶贫移民局增加行政编制4名,县外资管理中心增加事业编制6名,调整后县扶贫开发和移民工作局总编制数达到38名。同时,为加强脱贫攻坚的技术性指导,为县扶贫移民局增设总工程师1名。

3、落实产业园区体制机制创新,支持创新改革发展。根据省市关于推动产业园区发展相关意见,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积极探索将工业园区副书记和纪委书记分设,领导职数计划增加1名,按照4-6名设置。

4、推进重点改革任务及改革试点工作。一是综合行政执法

体制改革试点。整合基层工商所、食品药品监督所,按片区设置12个基层食品药品和工商质监管理所,为食品药品和工商质监局的派出机构,负责辖区内市场监管职能;整合县畜牧、农业执法职能,撤销县农业行政执法大队,成立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为做深我县旅游,加强旅游执法和旅游咨询投诉等工作,成立县旅游执法大队;加强重点镇的综合执法试点(普安、白龙镇)。二是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情况。全力推行乡镇“一办三中心”运行机制;结合百镇建设增设综合办事机构;调整相关乡镇事业机构编制。三是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情况。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原则要求、类别划分标准,通过清理规范、制定分类方案、提出分类意见、审批确定类别四个步骤,稳步推进了全县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已批复分类661个,批复率96%。四是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试点情况。强化部门协同保障,切实推动责任落实;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激发医院运行活力;优化收入分配机制,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五是建设和公布政府部门责任清单等方面的情况。完成3-5年内县政府职能转变年度分工任务,对已完成的任务开展分析评估,进一步巩固提高。全面完成县级35个部门6188项权利事项的责任清单编制工作,研究建立责任清单动态调整和长效管理的工作机制。

二、部门概况

中共剑阁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下属二级单位2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县委编办本年收入合计172.1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2.15万元,占100%。

2016年县委编办本年支出合计172.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4.15万元,占72.1%;项目支出48万元,占27.9%。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县委编办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172.15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54.96万元,增长31.9%。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县委编办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2.1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54.96万元,增长31.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县委编办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2.1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9.61万元,占86.9%;教育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74万元,占7.98%;医疗卫生支出5.04万元,占2.92%;住房保障支出3.76万元,占2.1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2016年决算数为149.61万元,完成预算100%。

2.教育:无。

3.科学技术:无

4.文化体育与传媒:无。
  5.社会保障和就业:2016年决算数为13.74元,完成预算100%。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016年决算数为5.04万元,完成预算100%。

7.住房保障:2016年决算数为3.76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县委编办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2.1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7.4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6.6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县委编办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4.9万元,完成预算83.2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54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36万元。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或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0.1万元,减少0.2%,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45万元,下降48.6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43万元,增加74.62%。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一是公车改革;二是执行公业务较多。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54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3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5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54万元。主要用于机构编制调研、督查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3.36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90批次,373人,共计支出3.36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执行公业务、机构编制调研等。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67万元,比2015年增加4.1万元,增长32.66%。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我办公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


剑阁县编办2016年决算公示表(本级).rar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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