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土资源的调控政策、措施和法律、法规、规章,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的责任。
2.承担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
3.承担优化配置国土资源的责任。
4.负责规范国土资源权属管理。
5.承担全县耕地保护的责任。
6.承担及时准确提供全县土地利用各种数据的责任。
7.承担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责任。
8.承担规范国土资源市场秩序的责任。
9.负责矿产资源开发的管理。
10.负责地质勘查行业和矿产资源储量管理。
11.承担地质环境保护的责任。
12.依法征收土地、矿产资源收益,规范、监督资金使用,拟定土地、矿产资源参与经济调控的措施。
13.组织制定并实施国土资源科技发展、人才培养规划和计划,组织实施国土资源重大科技项目,推进国土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公共服务。
14.负责管理我县乡镇国土资源管理人员;负责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行业行风建设。
15.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国土资源方面的行政审批事项。
16.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用地保障和耕地保护工作推进有序。
全年共计使用洪灾计划指标4.2731公顷,使用年度计划指标83.0442公顷。上报乡镇建设用地5个批次,城市建设用地3个批次,剑门关、杨家河水库扩建两个独立选址项目,报批面积156.373公顷(合计2345.6亩);及时保障了广下路、东滨广场、剑门印象演艺中心,西成高铁站前广场等重点项目建设用地。
全年共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480宗,面积757.80亩,实现土地价款1.0022亿元,组织召开供地会审会11次,审查报批用地方案55宗;解决遗留问题92宗。追缴采矿权使用费2.35万元,矿产资源补偿费7.4多万元,加强了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力度,结合采矿权年检,收取矿山生态恢复治理保证金9.5万元。
全年执法巡排查880人次,发现违法用地用矿行为7宗,发现率98%,有效制止7宗,制止率100%,涉及土地面积为8.6亩。全年接收12336电话举报线索12件,立案查处案件12宗,结案10件,两件正在法定执行期内,收缴罚没款31.74万元。
确保了全县耕地面积总体平衡,基本农田稳定在6.9888万公顷,耕地保有量9.20万公顷,做到了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用途不改变。圆满完成省市县下达的目标任务。
2.项目建设工作实现新突破。2016年我局向上争取项目资金为历年之最,以项目带动脱贫攻坚,扎实推进各项重点项目建设,一批项目先后竣工,有力激发了项目实施地贫困村的发展活力。
一是争取省投资1.62亿元,实施了普安、姚家、北庙等10个省投资土地整治项目,县自投资金1285万元,实施了王河镇土地整治项目。这批项目建设规模14.6万亩,其中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12.53万亩,实现新增耕地1.19万亩。项目区覆盖13个乡镇、43个村社,其中贫困村15个,在贫困村投入的资金约4400余万元,受益贫困人口达4360人。
二是引进社会投资1.66亿元,实施了龙源、金仙、吼狮等6个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涉及6个乡镇、38个村,其中贫困村17个,预计可获得挂钩周转指标3328.1亩。
三是争取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1511万元,实施了地质灾害避险搬迁322户和木马中学公寓楼后崩塌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治理1处。地质灾害避险搬迁涉及11个贫困村, 54户建卡贫困户。
3.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持续发力。一是向上争取资金1.83亿元,完成目标任务的102.08%。二是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79亿元,完成目标任务的127.84%。三是完成非税收入1.022亿元,完成目标任务的100.09%。四是招商引资企业5家(新招商1家,续签招商合同4家),投资总额4亿元,2016年到位资金2亿元。
4.全面完成脱贫攻坚部门帮扶目标。
我局组建3支驻村帮扶工作队,选派了3名干部到贫困村任第一书记;安排57名干部分别挂联212户贫困户。通过“党员众筹”近万元、 干部自愿资助挂联贫困户两次,个人资助500元,“走基层、送温暖”,为金仙镇挂联帮扶贫困户送去御寒毛毯212床,价值7万多元,为杨村镇统计调查10户贫困户送去肥料1吨、全套床上用品10套,价值万余元。5月下旬和10月中旬,组织挂联干部深入双柏村集中开展了2次为期3天的党员义工活动,“义工劳动”中,挂联干部与当地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深入田间地头促农增收。倡议全系统干部职工主动认购贫困户1000元农产品,帮助贫困户打通农产品销售“最后一公里”。全面完成省市下达我县金仙(长岭)、涂山两个土地整治扶贫项目,整治规模25498.46亩,预计新增耕地1980.09亩,项目总投资2797.35万元。11月30日提前完成生态扶贫地质灾害避让搬迁户39户,投入扶贫资金136.5万元,极大的改善了生态扶贫贫困户居住条件。并积极协调省市主管部门,报批集中安置点和农村居民分散建房用地32公顷。
5.不动产登记工作取得新成果。在省市县领导的关心指导下,我县把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列为县政府“一把手”工程。4月28日,全市首本不动产权证在我县颁发,随后我们主动与林业部门沟通协调,制定并实施了《剑阁县不动产登记林权实施方案》,9月29日在全省率先实现不动产林权统一登记,这标志着剑阁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截止年底,已办理不动产权4398件,不动产登记证明1044件。
6.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深度推进。2016年,我局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明确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监督责任,推动“两个责任”落到实处;积极整治“四风”,切实加强作风建设;建立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档案,从源头上预防腐败。
二、部门概况
剑阁县国土资源局下属二级单位6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自收自支事业单位3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我单位收入合计5775.1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775.14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2016年度支出合计5593.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18.79万元,占20%;项目支出4479.55万元,占8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5775.14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688.06万元和2689.26万元,增长47%。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19.2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1%。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431.61万元,增长6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19.2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96.08万元,占3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0.9万元,占6%;医疗卫生支出52.74万元,占2%;住房保障支出39.08万元,占1%;项目支出1200.5。占5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2200101:2016年决算数为896.08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2080505):2016年决算数为130.9元,完成预算100%。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100501:2016年决算数为52.74万元,完成预算100%。
4、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2200102:2016年决算数据为1194.5万元,完成预算77%,减少的原因是项目未全面完成,存在跨年度支付。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18.7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33.5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85.2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5.67万元,完成预算8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8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67万元,完成预算77%。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减少。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6.33万元,下降29%,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4万元,下降3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33万元,下降23%。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一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因车改减少,二是厉行节约,减少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8万元,占5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7.67万元,占49%。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16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1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8万元。主要用于我单位地质灾害巡查、执法监察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7.67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12批次,1580人,共计支出7.67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01.1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国土资源局公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无。
(四)预算绩效情况
本单位2016年度未开展一般公共预算项目经费绩效考评。
附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附表二:收入决算表
附表三:支出决算表
附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附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附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附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附表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附表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附表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附表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附表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国土局2016年度决算公示.XLS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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