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娟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管理的建议》(第64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县食品安全工作在全县上下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一定的成效,没有发生一起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向前发展,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工作的要求越来越高,食品安全仍处于风险高发期和矛盾凸显期。应该说,做好食品安全工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为此,我们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确保食品安全。
一、加强食品安全组织工作,完善食品安全综合监管机制
(一)加强组织,健全机制。成立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办公室,制定了食品安全工作制度,积极构建食品安全工作制度体系、责任体系。各乡镇相应成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办公室。各级食品安全协调机构定期组织召开食安委成员单位会议,研究探讨工作新动态、新问题、新思路,使食品安全的组织、协调工作迅速步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二)加强考核,严格督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年度政府工作计划,并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县食安委对全县食品安全工作定期和不定期督查指导,确保食品安全工作良性运行。
二、强化网络建设,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工作体系
(一)完善监管责任网。县政府与乡镇政府以及相关职能部门签订食品安全工作责任书,强化各部门及各乡镇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加强对各乡镇的食品安全工作检查、考核工作。各乡镇加强对村(居委会)的食品安全工作检查指导,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网。
(二)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网络监督。按照“政府主导、专群结合、上下互动”的原则,加强县、乡镇、村(社区)三级食品安全网络监督建设力度。目前,县内已建成一支由586名食品安全协管员、586名食品安全信息员组成的食品安全工作群众监督队伍,覆盖率达100%。
(三)推进农村食品供应网络建设。为规范农村市场食品经营秩序,确保广大群众饮食消费安全,借助全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试点工作的开展,大力加强现代流通网建设。
三、加强环节监管,规范食品市场秩序
各相关职能部门,按照法定职能,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实行“从农田到餐桌”全程监督,保障食品安全。
(一)农产品源头污染受到有效控制。全面推行农业标准化。以规范农产品基地建设为载体,积极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进程。大力开展农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制订和完善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加工技术规范和质量标准,实现按标生产、上市和流通。加大重点农资监测力度。深入开展农药、化肥、植物生长调节剂等农业投入品的专项整治行动,有力地打击了销售假劣农资的违法行为,杜绝了不合格农资流入生产环节,在源头上为提高农产品的质量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严把生猪检验检疫关。严格生猪检疫操作程序,合理配备派驻检疫员,做到“入场检查关”、“待宰巡检关”、“同步检疫关”和“宰后处理关”。加强“瘦肉精”等违禁药物监测。积极组织开展生猪“瘦肉精”等违禁药物抽样监测工作。
(二)生产加工行为得以全面规范。严格市场准入。严把食品生产许可证发放关,对已获QS标志的企业进行专项检查,加强企业年度审查检查和添加剂使用情况检查。强化食品添加剂备案制度,督促企业完善食品添加剂使用台账。强化分类监管。实施分类分级分等监管工作,签订承诺书、下达告知书、企业食品质量安全责任人在显著位置上墙、上网、上产品说明书等多种方式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健全食品加工企业质量信息数据库,推进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状况的动态管理,进一步加大监督抽查、定期检验的频率,加大小作坊的巡查、回访力度。实行定点屠宰。要求进入屠宰场的生猪必须持有产地检疫证明;生猪屠宰前必须经动物防疫部门检疫合格;对成品肉及猪内脏进行品质检验,检验合格的方可出场;对检疫不合格的生猪进行无害化处理,确保市场供应为“放心肉”。
(三)流通经营管理机制不断健全。落实岗位责任制。各食药工商质监所按区域加强责任分工,落实巡查责任制,检查食品经营主体的进货台帐和下架退市记录。通过规范总经销、总代理的经营行为,实行总经销总代理备案制度,从源头加强食品安全。强化食品质量检测。逐步完善“经营者自检、食品工商质监抽检、消费者送检”相结合的食品质量抽样检验体系。重点抓好广元市食品安全示范乡镇、剑阁县食品安全示范店的创建,从主体合法、承诺公示、票据收集、食品合格四个方面抓规范、抓提高,已创建食品安全示范乡镇1个,食品安全示范店10家。
(四)餐饮卫生质量稳步提高。强化监督检查。定期开展对全县餐饮单位、食堂的监督检查,尤其把学校周边和城郊结合部的餐饮单位作为监督检查和集中整治的重点,进一步规范经营者的经营行为。严格餐饮许可。进一步规范食品餐饮单位许可证发放审核和监督工作,要求各种基础卫生设施齐全才可以开业经营,从业人员要身体健康、从业知识培训合格才可上岗。强化高危食品监管。以熟卤制品、豆制品、奶制品、食品添加剂为重点,开展餐饮监督检查,提高卫生质量和管理水平。推行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目前,县内学校食堂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实施率达100%,全县餐饮单位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率达95%以上。
四、开展专项整治,确保工作到位
今年以来,全县组织开展了食品添加剂、瘦肉精、调味品、地沟油、“春节”、“五一”、“十一”等重点品种和重要节假日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及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先后出动监督检查人员850余人次,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530户(次),共查处群众举报6起,排除食品安全隐患17个,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17份,取缔非法经营户6户,责令停止经营3户,查获并责令销毁不合格食品2160多公斤,有效地净化了食品市场,消除了食品安全隐患,保障了食品安全。
五、细化宣教任务,明确责任意识
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有关部门的宣传平台,进行全方位、多视角、多角度的宣传,最大程度的扩大宣传面。通过发布食品安全宣传专刊,大型广场宣传咨询活动,食品科普知识下乡活动,报道食品安全先进企业典型、曝光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典型案例,吸引广大市民关注食品安全,在全社会形成“关注食品安全,关爱生命健康”的浓厚舆论氛围,增强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截至5月份,全县各环节监管部门共举办各类培训班10个,参训人数达1005人次。各街道还通过市民学校开设食品安全专题辅导讲座,直接受众达400多人。发布食品安全工作简报4期,张贴公告1590张,发放宣传材料3460份,接受咨询700余人次,使公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认知水平有了明显提高。
六、建立长效机制,巩固工作成果
县食安办将积极采取措施,强化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确保责任到位。今后将每年与各镇及食安委成员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明确政府和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对本辖区及本环节食品安全负总责,完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强化责任追究力度。健全工作机制。在明确各乡镇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和工作制度的基础上,完善落实信息报送制度、暗察暗访制度、举报投诉处理制度、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等一系列工作制度,确保食品安全工作的有序开展。加强督查考核。将食品安全纳入政府目标任务绩效考核,专门制定出台《考核细则》,凡对食品安全工作认识不明确,措施不到位、工作落实不力的,层层追究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的责任。完善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层层落实应急管理责任制,加强应急指挥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应急管理组织机构和通讯网络,制定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预警监测、信息报告、事件举报、应急处理、工作督导等相关制度,提高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有力预防和控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最后,感谢您对食品安全工作的支持、关注和监督,我们将竭尽全力做好各项工作,让代表委员放心,让市民满意。
剑阁县食品药品和工商质监局
2017年6月19日
(联系人:县食药工商质监局办公室何刚;联系电话:6602302)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蜀ICP备06003751号-1
川公网安备 51082302000134号
联系电话:(0839)6666670传真:(0839)6600947 网站标识码:5108230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