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四风”治理工作中,剑阁县建立了四项常态化推进机制,构筑了联动发力、常抓不懈、长效治理的正风肃纪新常态,有力地促进了党员干部自觉对标律己,带头转变作风。去年,全县“三公”经费同比下降32.3%,反映党员干部的信访率下降50.4%,群众对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满意率上升27.7
%,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满意度连续3次居全市第一,全省前五位。
建立责任落实机制。一是实行责任清单化。制定了正风肃纪22项专项治理方案,明确了67项具体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7名县委常委,7个牵头部门、53个协办单位,实行清单式分责。二是实行项目化推进。将正风肃纪工作任务分解为67个项目,建立了项目实施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和实施标准、进度要求,验收办法。按照时间节点和要求进行全程跟踪督办、验收销号、台账管理。三是实行量化式考核。县委书记与县委常委、乡镇党委书记、部门党组书记,县委常委与牵头部门、协办单位逐层签订正风肃纪工作目标责任书,县纪委书记与乡镇纪委书记、部门纪检组长签订了监督目标责任书。建立了日常工作动态报送、联席会议、工作督查、工作通报四项制度和正风肃纪专项考核评价办法,实行月评比、季度通报、年度考核,并将考核评价结果与干部评先评优、职务晋升挂钩。四是实行责任追究具体化。建立了正风肃纪责任追究办法,对工作推进滞后、落实不力和问题依然频发多发的单位和个人实行严格责任追究,直接问责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任人,对乡镇纪委、部门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不力的直接追究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的责任。
建立宣传教育机制。一是建立联动制度。把正风肃纪宣传纳入党的建设宣传统一部署、统筹安排,建立了由县委宣传部牵头抓总的正风肃纪宣传教育协调联动推进机制,出台了新闻宣传工作实施方案,将宣传教育作为各级党委(党组)履行正风肃纪职责的重要内容,把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作风建设规定作为各级干部日常学习、教育培训的必学内容。二是建立季度警示教育大会制度。每季度组织乡镇、部门科级干部召开警示教育大会,通过举办通报“四风”典型案例、观看作风建设暗访专题片、聆听反面典型现身说法等活动增强党员干部自律意识。三是建立法纪学习考核制度。在县纪委建立了法纪教育中心,乡镇部门设立法纪教育点定期连线联动开展法纪法规学习。把会前说纪讲法、事前说规道矩作为硬性制度进行督促和考核,将法纪学习纳入党校培训的必修课程。每半年组织开展法纪知识竞赛活动促进党员干部主动学法、守法遵纪。四是建立重点岗位人员培训制度。针对“三公”经费管理、公务车辆管理、办公用房管理等专业性较强的作风建设规定,组织乡镇部门具体经办人员和核心审批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升操作能力和把关水平。五是建立领导带头示范制度。突出以领导机关、领导干部为重点,以县委“十个带头”为主要内容,在领导干部中广泛开展“工作跟我干,廉洁向我学”的示范引领活动,在普通党员干部中开展“勤廉双优服务型干部评选”、
“十佳公务员评选”、廉勤故事征文等活动,促进党员干部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
建立问题揭露机制。一是建立群众举报激励制度。通过在剑门关纪检网设立了举报平台,向社会公布了举报电话和举报网址畅通了举报渠道,出台了《实名信访举报奖励办法》,激发群众积极参与、主动举报党员干部作风方面的问题,去年共受理群众举报541件(次)。对乡镇党委、县级部门党组“一把手”及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和“一岗双责”情况、个人廉洁自律情况,每年开展两次网络测评,对满意度较差的派驻工作组深入剖析问题。二是建立明察暗访制度。把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作风效能评议员编成20个作风效能督查小组,实行纪委常委负责制,规范了工作纪律、明确了工作职责及工作目标。去年开展明察暗访132人次,发现纠正问题77个。三是建立特邀监察员制度。全县共聘请特邀监察员17名,在元旦、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巡查,重点查纠公车私驾私用、公款请客送礼等方面的问题。四是建立作风效能评议制度。县纪委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监察员和群众代表评议县级部门,县级部门纪检组组织评议中层股室,乡镇纪委组织评议基层站所,基层廉勤委组织评议村(社区)“两委”干部和学校医院领导班子成员,发现群众反映强烈的党员干部作风效能方面的突出问题。五是建立意见征集制度。建立了纪检监察干部乡镇分片、部门分口联系机制,通过纪检监察系统“纪委书记下基层”、“信访积案化解年”、“双联双万”活动,采取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书等形式,主动征集党员干部作风方面的问题以及对策建议。六是建立排查制度。实行纪检监察组织、执法服务部门和社会群众联动,主动依靠群众参与监督,定期组织审计、财政等部门以及县纪委机关各室从信访举报、日常监督、执纪执法、案件查办、财务审计等中排查“四风”典型问题,去年主动排查“四风”案件线索53条,查办“四风”典型案件46件,公开曝光10起。
建立问题整改机制。一是实行问题整改公示制度。把在群教活动查找出来的单位集体、领导班子、内设科室和党员干部的共性问题和个性问题,制成问题目录清单,统一列表式登记造册,实行电视台、公示栏、网络对外公示。二是建立问题整改承诺制度。实行县级领导问题整改电视台公开承诺、部门乡镇公示栏书面签字背书承诺制,对问题整改的项目承诺整改时限以及整改效果,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三是建立整改评议制度。组织“两代表一委员”代表、特邀监察员和作风效能监督员,对问题整改过程实行跟踪督查,对整改结果实行考核评价验收。四是建立群众测评制度。在剑门关纪检网设立正风肃纪问题整改群众测评平台,把57个乡镇,73个县级部门作为测评对象,开展问题整改满意度调查,实行量化评分排位。去年对满意度较差的3名党委书记、2名部门党组书记、3名纪委书记实施了约谈和警示提醒,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限期整改。五是建立整改监督制度。实行问题整改书记负责制,全面负责管理督促本单位本部门本辖区的整改落实工作。各级纪检监察组织依托干部日常监督系统加强日常监督,对整改不落实、整改推进不力、整改不到位予以否定式记分、分级预警。围绕制度的廉洁性、实效性、可操作性,开展废改立工作,去年,全县共完善制度840余条,废止各类制度条款420多个。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蜀ICP备06003751号-1
川公网安备 51082302000134号
联系电话:(0839)6666670传真:(0839)6600947 网站标识码:5108230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