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脱贫攻坚指挥部(领导小组)关于冲刺100天坚决高质量高水平完成2017年脱贫目标任务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7-24    浏览量:次    来源:县扶贫移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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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级各部门,剑阁经济开发区、县属企事业单位:

今年以来,全县上下紧紧围绕65个贫困村退出、15092名贫困人口减贫任务,下足“绣花”功夫,继续发扬滚石上山、驰而不息的作战精神,高点布局、高位起步、高速推进,脱贫攻坚工作取得较好成效。当前距国家、省、市年度考核验收仅剩下不到100天,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脱贫攻坚“百日攻坚战”,高质量高水平完成全年脱贫目标任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对标逐村逐户查问题列清单

(一)核准户的达标情况

1.贫困户年人均纯收入。农户当年收入扣除家庭生产经营性支出后的收入总和,已脱贫户、拟脱贫户2017年度人均纯收入超过3300元/人。家庭全年不缺粮油,全家四季有衣穿(四季有换洗衣服,每人每季人均2—3套以上,冬天有棉衣,有换洗鞋袜,床上用品2套/床,棉被、被褥各2套以上,有洗漱用品)。

2.“三保障”。(1)义务教育有保障。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向学生收取学费、书本费、作业本费等,无因贫而未读和辍学,无因上学而举债。(2)基本医疗有保障。应参加新农合或城乡医疗保险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百分之百参合(保),基本医保参合(保)缴费中的个人缴纳部分,由县财政按最低档次缴费标准给予全额代缴,且县域内住院就诊合规医疗费用个人自费部分不超过10%。(3)住房安全有保障。通过农村危房改造、易地扶贫搬迁、生态移民、避险搬迁等措施,达到贫困户没有无房户、危房户和住房困难户,实现住有所居,住房保障率达到100%。

3.“三有”。(1)有安全饮用水。每人每天可获得符合国家相关水质标准的水量不低于60升,正常成人取水的人力取水往返时间不超过10分钟,年供水保证率不低于95%,普遍用上自来水。(2)有生活用电。已脱贫户、拟脱贫户家中通生活用电,且能满足照明、电视、电风扇、冰箱、洗衣机、电饭煲等日常生活用电需求。(3)有广播电视。已脱贫户、拟脱贫户通过直播卫星、有线电视、地面数字电视等方式能收听收看广播电视节目(至少收看30套以上的节目,中央一台和四川台均能收到);能正常接打手机。

(二)核准村的达标情况

1.贫困发生率低至3%以下。根据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和省“六有”大数据平台贫困人口数据,测算拟退出贫困村贫困发生率是否低至3%以下。

2.集体经济收入。村集体经济经营性累积收入人均15元,且有合理、持续稳定的收入来源,有健全的运行机制。

3.有硬化路。所有村组道路全部硬化。

4.有卫生室。卫生室业务用房建筑面积不低于50平方米,且三室分离,有1名以上常住合格乡村医生和基本医疗设备,做到小病不出村。

5.有文化室。文化室建筑面积不低于50平方米,有文化活动室、党员远程教育、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基层服务点、图书阅览室、成套文化器材、成套广播器材、文化宣传栏和室外活动广场。

6.有通信网络。以窄带(拨号上网、GPRS等)或宽带(ADSL、3G、4G、光纤等)方式,实现至少有一处有互联网覆盖。

(三)一样不漏列出差距清单

乡镇班子成员实行划片包干,组织驻村干部、第一书记、村“两委”干部成立达标核查工作组,按照户户见面要求,对照国省户脱贫、村退出标准,对2017年拟退出村和拟脱贫户采取看、问、查、算等方式,逐项核查达标情况,填写《剑阁县2017年拟脱贫户达标情况核查表》(附表1)、《剑阁县2017年拟退出贫困村达标情况核查表》(附表2)。根据进村入户核查情况,逐一列出村、户未达标补短清单。7月31日前,乡镇要完成核查和制定本乡镇的达标补短清单,并汇总上报县脱贫攻坚办公室。

按照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关于印发<剑阁县脱贫攻坚“回头看”“回头帮”工作方案>的通知》(剑脱贫指发〔2017〕14号)要求,持续做好2016年退出贫困村、2014年至2016年脱贫户的“回头看”“回头帮”工作。

二、精准靶向定点定位添措施补短板

(一)突出抓好产业发展。要突破性发展五大优势特色产业,规模化发展品牌影响力较大的特色农副产品,支持贫困村建设产业融合农业示范园,大力培育新产业新业态,要按照“旅游+”“互联网+”“生态+”等模式,结合建设生态康养旅游名县,大力发展“特色产业+乡村旅游”,建成一批创艺农业、休闲农业。用好财政、金融政策,发展新型经营主体,加快发展土地流转型、服务带动型等多种形式规模经营,培育一批电子商务示范村、示范店和示范专合组织。

(二)突出抓好集体经济。积极探索集体经济发展壮大的渠道和途径,重点通过经营集体资本、盘活集体资产、扩大土地流转、发展特色产业、兴办经济实体等形式,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今年65个计划退出村村民人均实现集体经济收入15元以上,同时确保有长期、稳定的集体经济收入来源。

(三)突出抓好民居建设。加快推进易地扶贫搬迁,今年计划退出的65个贫困村,每村至少要建成1个以上集中安置点;9月底前完成4140户12386人搬迁建房,10月底前完成旧房拆除、宅基地复垦和配套设施建设工作,并实现全面入住。统一农村危房改造内容、风貌,9月底前完成3215户农村危旧房改造任务。要严格监管建房质量,确保不出现任何差错。要高度重视易地搬迁户后扶问题,统筹考虑易地扶贫搬迁和产业发展,真正实现搬得动、稳得住。

(四)突出抓好基础设施。统筹抓好以通村入户路为主的到村到户基础设施建设,解决好贫困村道路“微循环”问题,扎实推进村组道路全覆盖,提升通组入户路覆盖率和通达率,彻底改变出行难现状;推进安全饮水全覆盖,大力建设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和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确保贫困群众有安全饮用水,生产用水同步得到解决;推进安全用电全覆盖,继续实施电网改造升级;推进信息网络全覆盖,实现电视户户通、广播村村响、宽带村村联。

(五)突出抓好档案资料。各乡镇和相关县级部门要落实脱贫攻坚档案工作的责任主体,把脱贫攻坚档案工作纳入脱贫攻坚整体工作部署。按照《四川省档案局四川省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脱贫攻坚档案工作的意见》(川档发〔2017〕1号)和《四川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脱贫攻坚资料清单删繁就简工作的通知》(川脱贫办发〔2017〕51号)文件要求,把与脱贫攻坚密切相关的各类文字、图片、影像资料收集齐全完整,不遗漏、不流失。全面记录和真实反映脱贫攻坚工作过程和取得的成绩,确保脱贫攻坚档案完整和规范。

三、聚焦职责落地落实下深水保质效

(一)定向发出“点球”。8月5日前,各乡镇要把村、户未达标清单,以发“点球”的方式,“一对一”发给乡镇驻村干部、第一书记、村“两委”干部和挂联帮扶干部,制定整改目标、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整改责任、逐一整改、逐一销号、逐一公示。

(二)限时整改销号。驻村干部、第一书记、村“两委”干部和挂联帮扶干部,要及时全面认领乡镇发出的“点球”清单,对照村、户标准,结合村情户情,逐村、逐户、逐项细化完善整改措施,抓紧推进整改落实,务必在8月31日前全面完成整改。

(三)加强督促指导。30个专项计划牵头部门要针对本行业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查漏补缺,加快项目资金拨付,加强工程质量进度监管,确保所有项目在9月底以前全面完成并投入使用。要抽调专业技术人员成立整改工作指导组,进一步加强与乡镇、县脱贫攻坚办公室衔接,指导乡镇制定整改措施,督促整改责任人限时高质完成整改。

(四)强化督查评估。县委巡察办牵头,成立问题整改暗访督查工作组,根据各乡镇、各部门达标情况,逐村逐户逐项开展常态化督查、暗访,实行半月一通报、半月一排位。通过督查,发现宣传先进典型,总结推广先进经验。8月下旬,县脱贫攻坚办公室牵头,组织“两代表一委员”和行风评议员,对2017年拟退出村、拟脱贫户开展一次全方位评估考核。

(五)严实考核问责。凡在脱贫攻坚考核验收过程中,拟退出贫困村未通过验收的,对乡镇和帮扶部门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给予免职处理,乡镇和帮扶部门年度综合目标绩效考核等次降为不合格单位。全县脱贫攻坚工作考核结果排名后3名的乡镇和帮扶部门,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进行约谈或谈话诫勉,其结果运用参照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1.剑阁县2017年拟脱贫户达标情况核查表

2.剑阁县2017年拟退出贫困村达标情况核查表

 

 

                   剑阁县脱贫攻坚指挥部(领导小组)

                               2017年7月24日


附件1

剑阁县2017年拟脱贫户达标情况核查表

填报单位(签章):                                                                                     核查时间:2017年   月    日

户主姓名

家庭人口

贫困户“一超六有”情况

备注

1—7月人均纯收入(元)

全年粮油是否有保障

人均衣服(套)

棉被被褥(床)

教育保障情况

基本医疗政策是否落实

住房安全情况

安全饮水

生活用电是否达  标

广播电视是否达  标

义务教育

高中(中职)

大学及以上

特殊教育

是否安全

新建

改造

自来水

井水

其他

学龄人数

是否在读

核查人:                                                                           填报人:

附件2

剑阁县2017年拟退出贫困村达标情况核查表

填报单位(签章):                                                                      核查时间: 2017年   月   日

贫困村名

贫困村“一低五有”情况

备 注

贫困发生率(%)

集体经济人均(元)

有硬化路

有卫生室

有文化室

有通信网络

达标

不达标

达标计划

达标

其中:

达标

其中:

达标

不达标

达标计划

正在建设

未启动

面积

设备

医生

达标计划

面积

室外活动场地

宣传栏

成套文

化器材

成套广

播器材

图书

达标计划

正在建设

未启动

达标

不达标

达标

不达标

达标

不达标

达标

不达标

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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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达标

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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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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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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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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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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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启动

正在建设

未启动

核查人:                                                                                           填报人: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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