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樵店小学校 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补充公开)

发布日期:2019-02-15    浏览量:次    来源:广元市剑阁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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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阁县樵店小学校

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补充公开)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本单位主要职能职责是实施小学义务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

1、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

2、维护学校的教学秩序,为学生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

    3、积极稳妥地推进教育改革,按教育规律办事,不断提高教育质量;

    4、根据学校规模,设置学校管理机构,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

    5、坚持教书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方针,加强对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使学生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6、抓好教师队伍建设,使每个教师都热心于教育事业;

    7、做好安全防范,保证学生的人身安全。

(二)2018年重点工作

1、提高政治站位,坚持立德树人为先。一是加强德育工作队伍建设;二是继续抓好德育常规工作,强化养成教育;三是进一步创新学校德育工作。

2、压实“一岗双责”,持续做好安全信访稳定工作。一是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学校安全信访稳定工作领导;二是持续用力,扎实做好师生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三是定期排查、及时整改安全隐患,建立安全管理工作台账;四是注重结果运用,将安全信访稳定工作成效纳入教师奖励性绩效考核。

3、精细过程管理,教学质量稳中有升 。一是加强教学过程管理,三个“六认真”落实;二是立足课堂主阵地,提高课堂教学质效;三是严格执行课程计划管理,开足、开齐、开好每一门课程;四是抓好常规体育、艺术工作,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4、提升服务意识,做好后勤保障工作。一是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树立为教学服务、为师生服务的观念,做到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二是做好财务工作,加强财务管理,帐目齐全,手续完善; 三是搞好校园规划和建设,继续抓好校园美化、绿化、净化工作;四是高效利用现有教育资源,最大限度地使用现有各种教育技术装备。五是加强课间安全巡查、上放学接送和外来人员管理,强化各类教育教学设施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整改。  

5、抓住义教均衡契机,改善学校办学条件。本学年添置了部分科学、美术、音乐器材和体育设施设备;完成了教师周转宿舍维修改造;教学楼走廊过道贴上了瓷砖;美化了校园环境,扎实做好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接受国家督导评估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并顺利通过。 

6、主动作为,扎实做好教育扶贫工作。教育脱贫是政治任务,更是民生工程。其中,控掇保学是重心,确保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一个都不少”;标准中心校建设是基础,加快标准化建设,确保数据达标,“一校都不弱”;资助政策落实到位,确保“一个都不漏”,尤其是建档立卡家庭就读子女,与县乡“六有平台”同步、同轨、同向,及时更新数据并精准资助到人。

二、基本情况

本单位总编制19名,事业编制19名,工勤编制0名。在职人员总数16人,其中事业人员16人,工勤人员0人;退休人员24人;学生人数179人,其中残疾学生4人,住宿人数为176人;城镇遗属补助人员3人,农村遗属补助人员8人,共遗属补助11人;固定资产总额619.06万元。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我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支出包括: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我单位2018年收支总预算192.2522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我单位2018年收入预算192.252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87.7522万元,占97.66%。事业收入4.5万元,占2.34%。

(二)支出预算情况

我单位2018年支出预算192.25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2.2522万元,占10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92.252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87.7522万元;部门收入(缴专户行政事业性收入)4.5万元;支出包括:教育支出154.41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9501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824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060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192.2522万元,较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210.66万元减少8.74%。主要是项目安排资金减少,人员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教育支出149.917万元,占79.8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9501万元11.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8242万元5.23%,住房保障支出7.0609万元,占3.76% 。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2018年预算数为149.917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生活补助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义务教育学生公用经费;项目支出包括校舍维修大型修缮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20.9501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数为9.824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预算数为7.060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87.752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69.684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8.067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与2017年预算持平。2018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未安排预算,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单位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底,本单位无车辆。无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剑阁县樵店小学住校贫困生生活补助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75万元。

十、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指本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3. 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指本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7.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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