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4-25    浏览量:次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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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区、剑门关景区管理局,县级各部门:

    “五·一”假期即将来临,为切实做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认真排查和整治各类隐患,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就做好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乡镇、各部门要深入贯彻国家、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要求,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针对“五·一”期间旅游进入旺季,人员出行量增加,车流急剧增多,安全生产任务更加繁重等特点,进一步加强节日期间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责任,亲自研究部署本辖区、本部门、本单位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分管负责人要亲自督促检查落实,并组织力量深入安全生产重点部位开展监督检查,坚持“四不两直”的工作方式,针对薄弱环节,制定严密的防范措施,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突出重点,深入检查

    “五·一”前,各乡镇、各部门要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县安办将对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一是要加强对水陆交通安全的检查。“五·一”期间,道路交通客流量大,县公安局、交通运输局等部门要加大对道路交通运输的安全监管力度,严格对运输设备设施进行技术性能检测、检验,加强对危险和事故多发路段的巡逻执勤和路检路查。对从事客运的安全管理人员和司乘人员要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识;要强化安全检查措施,对各类客运车辆、旅游车辆要重点检查,对非法从事客运旅游的车辆要依法查处;要坚决杜绝各类客运交通工具带病、超载、超限、超时运营等危及旅客安全的行为;严格查禁乘客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乘车,确保交通运输安全。县交通运输、县水务及海事部门以及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要继续加强各类水域的安全监管和隐患排查治理,继续加大对各类违法违规船舶的清理和专项整治,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

    二是要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监管。县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县文广新局、县公安消防大队等部门要对车站、码头、商场、影剧院、歌舞厅、宾馆饭店、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全面的消防安全检查,确保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畅通,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重大公众聚集活动的审批及安全保卫工作,依法加大执法力度,对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各类人员密集场所要坚决停业整顿,未经整改验收合格不得恢复营业。

    三是要加强旅游景点和各类游乐场所的安全检查。县旅游局、剑门关景区管理局、县文广新局、县质监局、县交通运输局等部门要把各风景名胜区、公园、游乐园的安全作为工作重点,监督经营单位落实安全责任,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加强应急演练,严防拥堵、踩踏等突发事件的发生。要认真组织对各类旅游场所的汽车、游船等设备设施的安全检查,对达不到安全要求的游乐设施设备,一律停止运营使用。

    四是要加强对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及其他行业的安全检查。县公安局、县安监局、县经贸局、县住建局等部门以及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 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继续加大对煤矿、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城镇燃气、特种设备和民爆器材等的安全监管,认真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严查严处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和超能力生产、超量储存、超定员上岗等问题,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限期整改,并落实整改资金和整改责任人,整改结束后必须报请有关部门进行验收。农机、电力、教育、卫生等其他行业主管部门也要加大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

三、加强值班,信息畅通

    各乡镇、部门要高度重视节日期间的值班值守工作,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节日期间领导带班制度,确保通信联络畅通。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严禁擅离职守。要随时掌握本辖区、本行业、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要立即妥善处置并按规定及时、如实报告。

 

 

                                         剑阁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4月25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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