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高度重视并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建设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全面、及时、准确公开,进一步提高了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四川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实施办法(试行)》(川府发〔2008〕33 号)的规定进行编制,分为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6个部分。如有疑问,请与剑阁县发改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剑阁县下寺镇龙江大道剑门大厦11楼,邮编:628317,电话:0839-6600930)。
一、概述
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是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和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廉洁政府和效能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条例》规定以及《实施办法》等要求,做到工作内容、责任部门、责任人员“三落实”。2013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在建立工作机制、制定配套制度、加强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新的进展,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 amp;, amp;, nbsp;
(一)建立信息工作机制
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组长由局党组书记、局长鄢家华担任,副局长黄明春、纪检书记刘学琼任副组长,相关股(室)配合,并将工作任务分解到各股室。办公室负责收报、协调、督促全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机构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二)制定相关配套制度
为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效率,结合部门工作职能,编制了《行政审批项目目录》、《项目审批工作表》,“机关行政效能工作事项及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公开栏”。对信息的报送、采集、审核、发布等主要环节做出了详细规定,明确了机关各股室和有关单位在信息公开工作中的职责分工和奖惩事项。同时,按照“股室提供、分管审核、责任到人”的原则,将本机关主动公开信息发布到县委、县政府党政内、外网站和县发改局网站上。
(三)拓展信息公开形式
从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按照《条例》规定,要求各股(室)通过内参报刊、党政网、发改网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政府信息。
(四)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为督促各股室按《条例》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了机关效能建设和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并通过县委、县政府年度信息公开采纳的情况,对机关股室信息公开的实施情况进行了督查,通过查漏补缺,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至2013年12月31日,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更新数量152条。其中,概况信息8条、计划总结58条、法规公文4条、工作动态65条、人事2条、其他15条。
1.概况信息
主要公开了剑阁县发展和改革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人员编制、领导分工、领导个人情况简介,股(室)设置及职能制度,办公地址、电话、传真、联系方式等。
2.计划总结
公开总结方面的信息,主要包括年度工作要点、半年(年度)工作总结、十二五规划(中调)、项目投资计划、年度目标任务、统筹城乡、节能减排、普法、维稳、安全、信访、清费治乱、剑阁年鉴(2013)等。完成了向县人大提交的《201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及《剑阁县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4年计划草案的报告》。
3.法规公文
按照县委、县政府和省、市发展和改革委文件精神,制定了工作方案。对扎实推进重点项目建设、行政权力审批及其流程监测,涉企、涉教、涉医收费进行清理规范,公开法规公文类信息4条。
4.工作动态
公开全社会固投、向上争取资金等方面的信息;扩大内需新增中央投资项目及灾后重建项目实施、资金运行的检查情况;每月、季度市县重点项目推进及资金运行的督查督办情况;全县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等。
5.人事及其他
人事安排、有关会议、上级调研等方面信息。
(二)公开形式
1.政府网站
集中在剑阁党政内、外网和县发改局网站上公开。
2.其他公开形式
通过报刊、剑阁电视台、项目与发展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发布发改信息。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无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无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无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行政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人民群众关心的社会保障、教育、医疗、城市规划、行政审批、重点项目等投资项目信息需要进一步公开。
2.宣传引导与培训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社会各界对《条例》的立法精神、主要内容、重要意义尚不熟悉,对主动公开信息获取方式和对依申请公开程序、渠道、处理流程等都知之较少,运用《条例》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意识还不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习《条例》、把握《条例》、执行《条例》的主动性不够,还没有完全把《条例》的要求融入到业务工作中。
3.长效工作机制建设需要完善。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处理等方面的工作机制尚不健全,也没有建立有效的监督约束考核机制。
(二)改进措施
1.以需求为导向,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程序,修订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推进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以政府信息公开带动办事公开,以办事公开带动便民服务,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与网上办公和电子政务工作的结合。
2.以《条例》落实为抓手,探索政府信息公开方式。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发挥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的主渠道作用;完善政府新闻发布制度,及时向社会披露和解读公众关注度高、公益性强、涉及面广的重要决策等政府信息;发挥好报纸、电视、广播公开政府信息的作用。
3、以服务群众为目的,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引导群众学习《条例》、熟悉《条例》和依法有序的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运用《条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加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对《条例》学习和培训,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水平;完善我局政务网站,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完善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等制度。
2014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