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审计局审计结果公告(2016年第1号)

发布日期:2016-07-01    浏览量:次    来源: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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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阁县2015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2016年7月1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四川省财政收支审计条例》规定,县审计局对2015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2015年县财政局组织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县地税局税收征管情况、57个乡镇人民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同时延伸检查了县交通运输局、县建设局等部门;结合开展了重点建设项目跟踪审计、稳增长政策落实情况审计、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审计情况表明,2015年全县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较好,预算收支真实、合法。财税部门和各预算执行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有力地支持了全县重点项目建设,促进了经济的健康发展,民生和社会事业得到了有力保障,各项财政改革稳步推进,科学理财水平进一步提高,全县财政运行和财务收支情况总体较好。2015年,全县地方财政收入总额375,721万元,增长27.91%,其中: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42,776万元,上级财政补助收入260,582万元,债转贷收入72,000万元,上年结余171万元,调入资金192万元。减去上解上级支出3,397万元,债券还本支出64,300万元,安排稳定调节基金1,401万元,全年实际可用财力为306,623万元,增长5.06%;全年安排财政支出306,623万元,当年全县地方公共财政收支平衡。2015年政府性基金收入32,670万元,其中:县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9,737万元,比去年减少13,882万元;上级基金补助收入22,916万元,上年结余17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合计32,637万元,其中:县本级基金支出22,047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0,400万元,调出资金190万元,基金结余33万元。政府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共计41,321万元,上年结余18,823万元,本年支出34,213万元,年终结余25,931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共计13万元,本年支出11万元,年终结余2万元。

——认真贯彻执行了新《预算法》

2015年是新预算法实施的第一年,县财政紧紧围绕新预算法完善了政府预算体系,编制了四本预算,全面公开了除涉密信息外的所有预决算信息,建立了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编制了三年滚动财政规划;加大了专项资金清理整合力度,全年整合行业资金8,940.45万元用于精准扶贫;硬化了支出预算约束,加快了预算执行进度;深化了绩效预算管理改革,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改进财政支持方式,健全以产业发展引导资金、财政贴息、以奖代补等间接方式为主的财政支持产业发展体系;深化了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改革,扩大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和领域,重点选取民生关注度高、适合社会力量承担的养老、教育、就业、文化体育、住房保障、残疾人服务等公共领域项目。

——重点支出保障有力,财政预算执行良好

一是重点支出得到保障。排在支出前五位的分别为农林水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支出、交通运输支出,占总支出的87.47%。二是结余资金管理较好,收回结转结余资金32,047.26万元,收回相关单位项目结余、灾后重建结余资金安排本级支出,弥补了收入的不足。三是通过对预算单位的审计,预算执行情况普遍良好、三公经费等公务性支出总体呈下降趋势。

——地方收入下降,收入结构不合理,后续增长乏力,财政收支平衡压力大

2015年,全县经济继续保持平稳增长,总收入达到408,391万元;但地方总收入52,513万元,比去年减少9,611万元;其中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比上年增加4,271万元,地方政府性基金比上年减少13,882万元,主要原因是土地出让收入大幅度减少。收入结构上,非税收入占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比重为39.43%,比上年增长4.15%,收入结构不够合理,非税收入占比较高,收入增长缺乏支撑力量。全年支出中自身财力仅占12.86%,87.14%的支出要依靠上级转移收入。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县级预算管理审计情况

审计情况表明,2014年,财政局和地税局等部门狠抓增收节支,优化支出结构,强化绩效管理,健全政府预算管理体系,财政运行质量和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但财政管理制度还不够落实,资金安排使用的规范性也有待提高。

一)、公共财政未同步分配年初预算14,387.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9,405.00万元

公共财政年初人大批准支出196,857.00万元,实际下达到部门支出143,679.00万元,批复给合规的支出专户的预算数2,791万元,剔除专项资金36,000.00万元,未下达到部门14,387.00万元,年初公共财政预算到位率为92.76%。

政府性基金年初人大批准支出19,665.00万元,实际年初下达到部门支出10,260.00万元, 未下达到部门9,405.00万元,年初政府性基金预算到位率为52.17%。

(二)财政本级支出超时限追加预算4,477.39万元。

县本级预算9月30日以后追加的预算共计4,477.39万元,但较去年11,322.09万元减少6,844.70万元。

   (三)财政当年超支14,292.94万元。

    2015年年终预算账面虽然收支平衡,但当年应支出未纳入支出安排的资金达14,292.94万元。其中年终一般预算支出追减2015年度支出36,665.62万元,包含年初部门预算追减21,402.50万元,产粮(油)大县追减3,296.0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追加指标追减11,967.12万元;年终基金支出追减2015年度支出9,623.64万元。除结余的存量资金安排2015年度追减支出31,996.32万元,尚有14,292.94万元在下年度进行了安排。

   (四)超预算支出农资综合补贴61.44万元、安全基金77.86万元。

    农资综合补贴2014年初为 268.12万元,当年支出329.23万元,超支61.44万元;安全基金2014年超支13万元,2015年财政预算100万元,实际支给各乡镇164.86万元, 2015年末超支77.86万元。

(五)非税收入未缴入金库3,218.68万元;代管资金2,144.97万元未及时转入财政专户管理。

截止2015年12月31日预算内收入391.6万元、罚没收入1,056.4万元、政府性基金1,211.84万元、专项收入68.1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384.42万元、财政专户等存款利息收入106.32万元,共计3,218.68万元未缴入金库。代管资金1,838.51万元、保证金306.46万元未转入财政专户管理,滞留在非税收入户中。其中,县交通运输局隐瞒应交财政非税收入130.25万元交作单位代管资金。

(六)银行帐号设置不合规,未按规定撤并账户。

经审计,县财政局截止2015年末,分别在6家银行共开设6个“代管资金账户”,以上行为不符合《财政专户管理办法》和财政部《关于核准四川省存量财政专户有关情况的通知》中“代管资金专户只开设一个,开设两个以上的,除保留一个外,其他予以撤销”的规定。

 (七)债务管理方面的问题。

1、安排未在债务系统反映的园林绿化管理所偿债支出10万元。

2015年偿还园林绿化管理所在信用社贷款10万元,该笔债务在园林绿化管理所账务上无反映,在县财政局债务系统中、债券偿债方案、偿债支出表中均无此笔债务,县财政局对该笔债务的真实性不能得到保障。

2、偿债资金49.54万元未直接兑付给债权人。

经抽查发现兑付西庙乡政府3.91万元、演圣镇政府2万元、上寺乡政府10万元、摇铃乡政府2.04万元、香沉镇人民政府29.68万元、圈龙乡政府1.9万元的债务,偿债资金未直接支付给债权人,而是支付给了乡镇政府,县财政局未核实乡镇实际兑付情况。

3、乡镇部分债务未纳入财务核算。

2015年县财政兑付的乡镇债务,乡镇对2013年认定的债务普遍未入账,而是于2015年县财政要偿还时才入账,对于2013年至2015年期间的债务增减变化情况、债务余额的真实性县财政局不能完全确定,县财政在支付前未核实其真实性,对其支付存在较大的风险。如圈龙乡政府化解的115.75万元的债务、姚家乡政府化解的148.74万元的债务都是2015年5月份入账的。

    乡镇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今年,我局结合乡镇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对57个乡镇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这些单位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但也存在一些乡镇政策执行不到位、预算执行不严格,内控制度不落实等问题。

1、部分乡镇挪用专项资金644.35万元。

 截止2015年公兴镇政府挪用专项资金264.12万元、城北镇政府挪用专项资金129.76万元、北庙乡政府挪用专项资金110.00万元、下寺镇政府挪用专项资金85.72万元,主要用于公业务支出, 田家乡政府挪用32.81万元,国光乡政府挪用专项资金21.94万元,挪用资金主要用于公业务费支出。

2、乡镇实际支出超预算1,762.01万元。

2013年至2015年剑门关镇经费超支345.94万元、下寺镇政府经费超支297.12万元、香沉镇政府经费超支161.62万元、城北镇政府经费超支158.92万元、广坪乡政府经费超支142.17万元、店子乡政府经费超支139.33万元、吼狮乡政府经费超支100.42万元、禾丰乡政府经费超支88.21万元、金仙镇政府经费超支71.00万元、摇铃乡政府经费超支65.91万元、碑垭乡政府经费超支60.70万元、涂山乡政府经费超支51.31万元、公兴镇政府经费超支48.34万元、闻溪乡政府经费超支31.02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环境治理宣传、报刊、烟叶支出、垃圾房补助等公业务支出。

 3、部分乡镇三公经费超预算144.64万元。

 2013年至2015年普安镇政府三公经费超支32.87万元、下寺镇政府三公经费超支26.93万元、香沉镇政府三公经费超支23.44万元、开封镇政府三公经费超支21.74万元、王河镇政府三公经费超支22.80万元、圈龙乡政府三公经费超支16.86万元。

 4、乡镇新增债务3,882.78万元。

    城北镇政府实施的抄手农业园区新增债务1,409.3万元,普安镇政府实施的烟草园区风貌塑造提升工程新增债务1,295.07万元, 盐店乡政府村道和新农村建设新增债务422.00万元, 剑门关镇政府美丽新村新增债务179.59万元,鹤龄镇政府实施的扶贫示范村新增债务166.03万元,下寺镇政府实施的绵广高速沿线风貌塑造、防汛排水工程新增债务118.00万元,国光乡政府市政广场新增债务74.99万元, 江石乡政府农贸市场新增债务60.00万元,田家乡政府公租房、集镇建设新增债务50.05万元,公店乡烤烟生产新增债务46.46万元,闻溪乡政府新增债务31.06万元,东宝镇政府实施的西阳村文化广场新增债务30.23万元。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机关已依法作出处理,并提出整改意见,各乡镇正在执行决定并整改中。
   税收征管审计情况

    今年在税收征管方面,重点审计了2015年耕地占用税、契税收入、结构性减税政策落实情况,驾校营业税、所得税和代开发票业务的真实性、合法性及税收征管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县地方税务局能够以组织税收收入为中心,强化税收征管服务,较好地执行国家各项税收法律法规,落实好结构性减税等税收政策。但也存在对驾校税收征管不到位、漏征税款、部分税收减免未纳入征管系统管理等问题。

    (一)驾校税收监管不到位,漏征税款。

 1、2013年至2015年剑州驾校隐瞒培训收入1129.65万元,导致漏征税费66.65万元。

剑州驾校2013至2015三个年度报名培训人数为9379人,纳税申报培训学员人数为6646人,少申报培训人数2733人,隐瞒培训收入1129.65万元。导致税务部门漏征剑州驾校税款66.65万元。

2、剑门关驾校2015年应收培训收入与纳入单位财务核算收入相差110.99万元,导致少收税费6.55万元。

剑门关驾校2015年运管部门报名系统反映该驾校报名培训人数为2364人,减去免费等培训23人,应纳入单位帐务培训收入人数2341人,实际入帐培训人数2099人,未入帐培训人数242人、培训收入110.99万元 ;应收培训收入与纳入单位财务核算收入相差110.99万元,导致少收税费6.55万元。经审计核实,该单位存在财务人员(出纳)涉嫌个人贪污公款的问题,该问题线索已移送县检察院处理。

(二)减免税款1262.43万元未纳入征管系统管理。

县地方税务局2015年会统报表反映减免税款2785.56万元,征管系统反映减免税款1523.12万元,未纳入征管系统管理减免税款1262.44万元。经审计核实,上述税收减免款未纳入征管系统管理原因:一是系统减免税申报不成功和申报成功统计出错;二是经办人员未按规定及时将部分纳税人申报减免税数据信息录入系统和对数据资料收集管理不及时。

    (三)代开发票依据不充分。

    根据上级审计机关筛查的2014年、2015年代开发票疑点,审计抽查县地方税务局代开发票51,394.11万元,审计发现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无申请代开发票人身份证复印件29,285.56万元,占抽查额的57%;二是无开具发票金额确认资料2,282.59万元,占抽查额的4%;三是开具大额或有疑问发票无实地调查核实资料1292.76万元,占抽查额的3%。

三、加强和改进财政工作的意见

(一)加强和改进预算管理,提高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推进财政全口径预决算管理工作,努力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健全完善专项资金专帐管理制度和项目档案管理制度,加强对专项资金的分配、管理、使用等环节的监督,深化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加强重点税源的培植和监控,不断挖掘税收潜力,发挥税收保障机制的作用。

(二)着力盘活存量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建立对财政拨款结余结转资金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进行清理的长效机制,优化整合重复设置或用途相近、性质相似的专项资金,摸清存量资金底数,加大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力度,用好闲置沉淀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三)深化财政各项改革,完善相关管理制度。按照权责发生制编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全面清理政府资产、负债事项,完整反映政府财务状况和运营情况。以资金管理为核心,以程序控制为抓手,规范专户核算范围,保障国库和专户资金安全高效使用。将地方政府性债务纳入预算管理,防范和化解财政风险。

(四)严肃财经纪律,提高依法理财、科学理财的能力。强化各部门单位的法治意识、成本意识、节约意识和预算控制意识,增强遵纪守法自觉性,加强内部管理,强化财务控制。建立财政、审计、监察等相关部门联动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形成监督合力,加大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权力运行的监督力度,促进党政主要领导干部提高决策能力和管理水平。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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