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发布日期:2017-09-21    浏览量:次    来源:广元市剑阁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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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决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决算编报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指导、协调全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事业、产业项目和基层文化建设,组织推进全县文化、广电和新闻出版领域的公共服务;负责全县文化、广电、音像制品、印刷出版、演出娱乐、文物(博物)、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等行业许可和市场监管,指导全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新闻宣传强劲有力主题宣传高潮迭起。据统计,县广播电视台开办了《雄关党旗红》、《法治剑阁》、《直通乡镇》等电视栏目55期,开办了《剑州龙门阵》、《廉政大喇叭》等具有浓郁地方特色的广播节目82期,完成电视内宣稿件2360条。先后拍摄制作了《在感恩中涅》、《绿染关山荫泽蜀道》等20余部专题片。有节奏、不间断在上级主流媒体上发出 “剑阁声音”,共在中央台播出稿件28条、在川电台电视台播出42条、在市电台电视台播出稿件763条。

2.赢文化脱贫硬仗,保障群众文化需求。完成33个脱贫村贫困户电视户户通5651户;完成33个脱贫村应急广播建设。全面完成33个省级贫困村文化活动室建设,村级文化活动基本做到“六有”( 有文化活动室、农家书屋、电子阅览室、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基层服务点、留守儿童之家、多功能活动室) ,配齐33个贫困村电子阅览室电脑、音响、广播器材和文化器材,33个贫困村农家书屋进行补充更新,已完成33个贫困村阅报栏建设,建档立卡的贫困村文化广播电视实现了全覆盖

3.群文活动有声有色,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先后开展了“欢乐乡村行”、 “《直通乡镇》栏目送文化下乡”、“首届剑阁才艺大赛选拔赛和总决赛”、“公益性艺术培训汇报演出”、“举办纪念红军长征胜利八十周年书画摄影展”等群众文化活动。据统计,共组织送文化下101次,指导开展群文化活或广10次,展大型广演出4,开展各类艺术展览6场次。

4.积极争取项目资金,文化惠民扎实推进。积极争取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2300万元完成了县图书馆流动图书车、县文化馆流动舞台车的采购,全面完成78个村文化活动室填平扫尾工程和23个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示范工程建设。已完成本地节目覆盖入户8653已完成 45个乡镇、360个村应急广播建设,完成农民工文化驿站、 幸福美丽新村(社区)文化院坝覆盖、留守学生(儿童)文化之家等建设64个。已完成公益性电影放映6516场,实现“一村一月一场”和“中小学生每学年观看6场电影”的目标。

5.注重文化遗产保护,文保力度不断加强。公布了第二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25项,完成了全县戏曲普查。开展觉苑寺、剑州文庙、白兔寺等文物保护修缮工程,完成了全县文庙、书院等儒家文化和革命文物保护点上报工作;完成了全县石窟寺及石刻健康评估工作。完成蜀道博物馆前期项目规划工作觉苑寺彩塑壁画数字化测绘项目顺利通过国家验收,完成了剑门蜀道(剑阁境内)道路基本情况调查

6.注重文化资源整合,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积极储备了剑门关实景剧、三国文化产业园、觉苑寺文化产业园等5个,总投资将超过1000万元。加快推进示范园区(基地)建设,文化产业法人单位数同比增10%,建立并及时更新文化产业项目库,加快推进示范园区(基地)建设, 新培育年产值超500万元重点企业1家抓好文化资源转化利用,新开发特色文化创意产品2个。

7.加大文艺作品创作,文艺精品硕果累累创作编排扶贫攻坚为题材的快板剧《扶贫春风绿剑门》;小品《接地气》等节目,排演四川盘子《剑门豆腐》入围文化部、中国文化馆协会在“大年小戏”视频节目“观众最喜爱的十部曲艺”作品,《阁之韵》艺术团参加市级广场舞大赛获一等奖;创作摄影作品《剑山流云》获四川省十七届摄影大会银奖,编辑出版反映剑阁“十二五”成就大型画册《跨越》县广播电视台选送的3件广播电视作品分别在四川省第四届广播电视公益广告创作大赛中分别获特别奖和二等奖。

8.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文化市场稳步发展。着力开展“净网”“清源”“秋风”“护苗”专项行动,净化文化环境。共检查文化市场307家次,出动执法人员921人次,立案查处各类行政案件23起,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场所12家(次),查处两起非法出售“小天锅”并没收设备,收缴盗版音像制品200张,取缔音像制品的游商地摊1起,受理各类举报56件,查处率、有效答复率均达100%。

二、部门概况

县文广新局下属二级单位4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3(文化馆、图书馆、文管所)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本年收入合计3757.9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690.54万元,占98%;经营收入42.4万元,占1.4%,上年结转25万元,占0.6%。

2016年本年支出合计3757.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1.3万元,占15%;项目支出3154.24万元,占83%;经营支出42.4万元,占2%。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3757.94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439.21万元,增长63%;支出增加1489.21万元,增长66.9%。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50.5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374.21万元,增长61%;支出增加1424.21万元,增长6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50.5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510.85万元,占9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0.5万元,占2.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9万元,占0.9%;农林水支出1万元,占0.1%;住房保障支出19.2万元,占0.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文化体育与传媒:2016年决算数为3510.85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2016年决算数为90.5万元,完成预算100%。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016年决算数为29万元,完成预算100%。

4.农林水支出:2016年决算数为1万元,完成预算100%。

5.住房保障支出:2016年决算数为19.2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650.5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60.4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61.3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7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2万元,完成预算7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万元,完成预算30%。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2万元,占7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5万元,占3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2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5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5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1.4万元,比2015年增加3.13万元,增长5%,单位人员调资及差旅费调标。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29.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91.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乡镇综合文化站设备采购、盲人阅览室、音响、空调及地面数字电视建设工程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务车辆7辆,其中:一般执法车1辆,其它用车6辆。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类)…(款)…(项):指……。

8.教育(类)…(款)…(项):指……。

9.科学技术(类)…(款)…(项):指……。

10.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款)…(项):指……。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款)…(项):指……。

12.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6.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7.“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9.……。

附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附表二:收入决算表

附表三:支出决算表

附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附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附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附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附表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附表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附表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附表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附表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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