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剑阁县百名优秀“法律明白人”评选活动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7-09-15    浏览量:次    来源:广元市剑阁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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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农村法治宣传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法律明白人”在开展普法宣传、化解矛盾纠纷、推进基层自治中的作用,深化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和基层依法治理。根据《剑阁县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剑阁县2017年法治宣传教育暨“法律7+3”工作要点》,剑阁县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在全县组织开展百名优秀“法律明白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在全县村(社区)干部、退休干部、退伍军人、教师、回乡创业大学生、共产党员等“法律明白人”中择优评选100名优秀“法律明白人”。

  二、活动时间

  2017年9 月至12月

三、评选条件

  (一)政治素质高。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强,能够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自觉接受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公道正派,有广泛的群众基础。

  (二)法治观念牢。能够自觉学法,认真学习和践行社会主义法治观念,学习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比较丰富的法律知识和较强的法治理念。能够自觉运用法律化解矛盾、处理问题,做到遇事找法、带头守法,模范遵守和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近三年来未出现因违法违纪被追究责任的情况。

  (三)法治能力强。具有较强的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基层法律事务的能力,在日常生活和参与基层事务管理中,能够熟练运用法律法规化解社会矛盾,处理工作生活中遇到的问题。能够主动协助村(居)委会、基层司法所、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法律服务、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工作。

  (四)工作业绩优。热心公益事业,能够积极主动参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活动,主动协助村(社区)“两委”化解矛盾纠纷,在推进基层法治建设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为增强群众法治观念,提升基层依法自治水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突出贡献,群众普遍认可。

  四、活动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9月15日至10月10日)。剑阁县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文件进行动员部署,在剑阁县人民政府网、“剑阁发布”微信公众号、“剑阁普法”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发布评选活动相关信息。各乡镇要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二)评选推荐阶段(10月10日至11月30日)。评选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选、民主择优的方式进行:

  1.推荐。10月10日至10月20日,各村(社区)根据活动部署要求,结合实际开展“法律明白人”评选工作,原则上每个村(社区)至少评选10名“法律明白人”,评选结果在村(居)委会公示7日,并择优推荐1名优秀“法律明白人”上报乡镇人民政府。

  2.初审。10月20日至11月10日,各乡镇对推荐人选进行初审,并择优推荐2名优秀“法律明白人”,填写推荐审批表后报送至县法宣办。

  3.终审。11月10至11月30日,剑阁县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乡镇上报推荐对象进行集中评审,确定全县100名优秀“法律明白人”名单,并在“剑阁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日。

  (三)总结宣传阶段(12月1日至12月15日)。剑阁县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一定形式发布评选结果。组织新闻媒体进行深度报道,扩大社会影响,并在“12·4”国家宪法日活动中予以宣传。

联系人:何铃俐       联系电话:0839-5208543

电子邮箱:jgpfxc@163.com


附件:剑阁县优秀“法律明白人”审批表

剑阁县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9月14日


剑阁县百名优秀“法律明白人”审批表.doc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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