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对县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21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2017-09-14    浏览量:次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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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海燕委员:

    你提出的《加强县城桥梁管护工作的建议》(第21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相关桥梁风貌塑造应体现一桥一景,让桥梁成为县城的一个名片和亮点”的建议,我县城区一共13座桥梁,建设年代大多集中在2010年前,桥体风貌过时陈旧。我局已认识到该问题已影响到城市形象,目前,正积极研究实施方案。初步意见是全县主要道路桥梁进行整体打包,编制风貌塑造方案并上县规委会通过后实施。

    二、关于“对桥梁进行命名,标示地理位置,方便游客,同时赋予文化底蕴,体现人文情怀”的建议,我县桥梁大多用河流和道路命名,你提的体现文化底蕴等要求,我们赞同。接下来我局将研究方案,实施向社会征名活动并报政府批准。

    三、关于“完善桥梁安全护栏及相关安全设施,划定车辆禁行区域时间段,消除安全隐患”的建议,我局在2016年10月份对剑门河大桥、清江河大桥护栏进行了维修加固并刷漆换新。目前我局正在对外招标实施全县桥梁安全检测,根据检测报告后再编制维修加固方案并标注行驶区域及时间段。

最后,感谢您对我县城市建设工作的关心!

  

                      剑阁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20177月1日

 


                (联系人:李千里;联系电话:13808123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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