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元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7年资产收益扶贫资金的通知》(广财农[2017]121号)精神,下达给我县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资产收益项目50万元,现将分配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资产收益项目
二、资金来源: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三、资金用途:资金投入专业合作社,以优先股的形式全部量化给建档立卡贫困户,确保贫困户按股分红和保底。
四、资金分配情况
2017年资产收益扶贫资金分配表
乡(村)名称 | 合作社名称 | 计划下达资金 (万元) |
盐店镇五指村 | 剑阁县五滋果蔬种植专业合作社 | 50 |
监督电话:剑阁县扶贫移民局 0839-6600050
剑阁县财政局 0839-6601878
2017年12月19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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