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仙镇井锋村等八个村改造完善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2017年 11 月 20 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四川省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条例》第十条规定,剑阁县审计局对剑阁县国土资源局实施的金仙镇井锋村等八个村改造完善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项目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14年3月,该项目经广元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剑阁县2013年度金仙镇等4个土地整理项目建成区改造完善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项目立项的批复》(广国土资发[2014]15号)文件批准立项,批复该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为金仙镇井锋村等八个村改造完善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13,530.60亩;概算投资1,348.47万元,其中省财政补助资金405.93万元,地方配套资金942.55万元。
经公开招标,该项目由华蓥市华兴建筑有限责任公司中标承建。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送审结算不实及建设单位未编制财务决算。该项目报送竣工结算投资3,578,251.02元,审计核实工程投资3,529,866.66元,审减工程投资48,384.36元。该项目业主未组织竣工结算审核,未编制财务决算。
三、审计处理和整改情况
上述问题,剑阁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下达审计决定。对送审结算不实及建设单位未编制财务决算的问题,责令建设单位据实与施工单位办理工程价款结算,申报财务决算批复和进行相关会计处理。具体整改情况由剑阁县国土资源局向社会公告。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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