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为县委确定“三农”工作方针、政策提供决策依据,作好基础工作,研究起草县委指导“三农”工作的文件,研究制定推进农村经济发展政策。负责县级部门涉及农村重大经济政策文件的审核把关,协调有关部门组织对农村工作重大方针、政策的宣传。
2.牵头统筹推进和指导全县现代农业发展、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等全局性、综合性工作,综合协调县级涉农部门工作。
3.负责中央和省、市、县委农村改革发展方针、政策贯彻落实的督促检查,负责全县“三农”工作的督促检查,配合有关部门搞好对乡(镇)和县级农口部门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检查、考评。
4.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县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开展战略性、全局性、综合性问题的调查研究,负责农村产业经济发展的政策研究和工作推进。
5.督促推进和指导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培育、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特色效益农业发展。
6.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提出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开展体制机制创新试点,总结推广改革经验。配合县级有关部门推进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城乡一体化建设、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乡村环境治理、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等工作,推进县域经济协调稳定发展。
7.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农村市场体系建设。参与农村金融、政策性农业保险、农产品营销和农业生产资料的政策调研与协调。
8.负责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的有关政策研究,做好组织、指导和综合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农村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等社会事业发展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农村精神文明、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社会稳定工作。
9.负责牵头推进全县新农村建设和全面小康工作。研究制定全县新农村建设重大政策措施,编制新农村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牵头全县新农村建设示范片推进工作。
10.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全县农村劳务产业经济的发展。研究制定农村劳务产业的中长期规划、政策和措施,协同搞好农村劳务市场的开发工作。
11.负责新农村建设示范片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统筹布局及早谋划,合力推进工作开展。围绕省市农村工作会议以及县委第十二届五次全委会议精神,认真研判形势,及早谋划全年。一是聘请省农科院专家编制了《剑阁县现代农业发展总体规划》,出台了《2017年农业农村工作要点》(剑农领〔2017〕1号)、《关于2017年促进农民增收的实施意见》(剑委〔2017〕52号)、《关于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现代农业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剑委〔2017〕77号)等一系列文件,对全县“三农”工作起到了很好的指导作用。二是及时召开了全县农业农村工作暨农民增收工作、全县村级集体经济和创建“四好村”工作、全省三季度农业农村经济暨农民增收形势分析等相关会议,进一步加快了全县“三农”工作步伐。三是及时分解了目标任务,加大了目标督查,有效促进了各项工作开展,全县“三农”工作整体形象大幅提升。
2.加快特色产业发展,持续推进农民增收。经统计分析,全县农业增加值达到27.58亿元,同比增长4.3%;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0664元,同比增加948元,增长9.8%。一是畜禽产业巩固提升。依托已建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抢抓下半年畜禽价格回升优势,全县预计年出栏生猪100万头、增长11.1%;肉牛2.45万头、增长57%;肉羊17.4万只、增长47.8%;家禽1200万只、增长34%;水产品0.8万吨,增长4.6%。二是果蔬果药快速发展。种植海椒7.5万亩,实现产量18.75万吨,实现产值3.75亿元,亩平收入4500元,户均收益2350元。新增盐店、城北、下寺及升钟库区城镇保障性蔬菜面积0.6万亩,新增产量1.02万吨。依托“三园”联动,大力推广果蔬果药种植模式,全县各类专合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种植中药材2.1万亩,较去年同期增加0.5万亩,增长31.2%。新增青脆李、脆红李、枇杷等水果0.8万亩。三是粮油生产持续增产。全县实现粮食总产43.56万吨,增产3.5%,实现“十二连增”;实现油料总产11.26万吨,增产4.7%,实现“十四连增”。四是林果产业不断壮大。全县已建成20.17万亩核桃产业基地,其中挂果面积1.5万亩,实现生产产值2.5亿元,加工产值3.1亿元,销售产值4.37亿元。新增灵芝、香菇、木耳等山珍种植面积80万袋,新增产量100吨。五是烤烟产业稳步推进。全年种植烤烟4.41万亩,实现产量9.93万担,产值9447万元。
3.加快农村改革步伐,增强农村发展动力。一是培育壮大新型经营主体。全县新增农村土地流转面积2.72万亩,增长12%;新发展家庭农(牧)场274个,增长74.3%;新发展农民专合组织179个,增长29.5%;新建农业社会化服务超市39个,增长51.3%。新培育省级示范专合社4个、示范家庭农场3个,市级示范专合社6个、示范家庭农场4个。二是农企利益联结助推脱贫解困。5月26日,召开了全县2017年农企利益联结工作推进会,建立农企利益联结企业26家,占企业总数的76%,联结农户4.1万户,带动贫困户5957户。三是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促进集体经济发展。以农村集体资产产权改革为抓手,全面推行“确员定股东、确权定资产、确股东定归属、确管定经营、平台定市场”集体经济模式,全县543个贫困村全面建立起“一司二社”组织形式并按规定完成挂牌,计划退出的50个贫困村集体收入人均达到20元,收入最高的村人均达到45元,全部超过省定验收标准和市上下达目标任务。四是农业综合改革全面推进。印发了《2017年农业农村体制改革工作台账》,明确了33项改革工作任务,落实了牵头单位和责任人,加快了工作进度。出台了《剑阁县关于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现代农业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建立了《剑阁县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制度(试行)》和《剑阁县林权流转交易制度(试行)》,完成林权流转3.46万亩,实现林权网上交易11宗8500亩,交易额680万元;经济林木(果)权抵押贷款突破1000万元。农村水价改革完成成本监审,全面完成河长制改革任务。
4.统筹推进三大建设,夯实“三农”发展基础。一是持续加大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全年新建高标准农田5.84万亩,新建和整治渠道540公里,整治山坪塘370口,新建蓄水池288口,新建集中式供水工程238处、分散式供水工程760处,通过水利项目的实施,新增有效灌面0.8万亩,有效解决了2.4万人安全饮水问题。二是坚持“三园”联动,加快现代农业发展。新建市级万亩剑江现代农业园区,种植中药材2000亩,发展特色水果8333亩,建生猪圈舍10万平米,建设施大棚2.5万平米,累计投入资金17565万元;巩固提升五指山有机农业园区,新增建设总投资5600万元,建成有机蔬菜基地2650亩、优质桃基地1200亩、优质芍药基地450亩,果蔬采摘园400亩、有机蔬菜认领园100亩。2017年,全省社会扶贫现场会、全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现场会、全市产业发展等会议先后在五指山园区召开,省长尹力、省委组织部长黄建发先后到园区开展调研,园区工作得到省、市一致肯定和好评。截至目前,全县已建成市级现代农业园区13个,特色产业示范园120个,户办产业小庭院11800个。三是以扶贫新村建设为引领,扎实推进“四好村”建设。全年向上争取财政政专项资金3400万元,整合项目资金4.47亿元集中用于贫困村和“四好村”建设。截至目前,全县累计完成新民居建设6846户,改造民居4824户,按照“小规模、组团式、微田园、生态化”的标准建成10户以上的新村聚居点69个。其中普安镇光荣村集中安置点作为9月16日全国易地扶贫搬迁现场会参观点之一,得到与会人员的一致好评。柏垭乡井泉村集中安置点作为全国易地扶贫搬迁现场备用点,得到了省市相关部门肯定。现已创建县级“四好村”100个,申报市级“四好村”62个,申报省级“四好村”24个,全面完成“四好村”创建任务。
5.凝心聚力真抓实干,脱贫攻坚成绩喜人。截至目前,完成2017年脱贫人口13858人,占省市目标的100.3%。截止年底,累计脱贫人口59899人,贫困发生率降低至6.3%。启动288个村、4326户、13022人的易地扶贫搬迁。9月16日、全国易地扶贫搬迁现场会,9月25日、全省三季度农业农村经济暨农民增收形势分析会,10月13日,全省社会扶贫现场会先后在剑阁成功召开,得到了与会领导的一致好评。今年退出的50个贫困村按照“一低五有”、脱贫户按照“一超六有”标准全部达标。
6.农业投入连续增加,农业招商成效显著。截至目前,县本级财政投入“三农”资金6190万元,同比增长14.5%。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40627.1万元,同比去年增长146%。其中用于农业生产发展12266.65万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28360.45万元。共引进万头肉牛全产业链、100万头优质生猪产业、3700吨牛羊肉制品生产、核桃精深加工生产基地建设等农业招商引资项目23个,投资总规模16.78亿元,占目标任务的167.8%;到位资金6.28亿元,占目标任务的62.8%。
二、部门概况
本单位属财政一级决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本单位本年收入合计3475.3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475.35万元,占100%。2017年本年收入合计比2016年增加2643.01万元,增长318.3%,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增加省级财政幸福美丽新村项目3100万元。
2017年本单位本年支出合计3239.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5.35万元,占4.8%;项目支出3084万元,占95.2%,年末结转785万元。2017年本年支出合计比2016年增加 2758.01万元,增长572.99%,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新增省级财政幸福美丽新村项目支出240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本单位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475.35万元、支出总计3239.35万元,年末结转785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分别增加2643.01万元、2758.01万元,增长318.3%和572.99%。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单位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39.3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2758.1万元,增长572.9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本单位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39.3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2.07万元,占3.7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05万元,占0.56%;医疗卫生支出9.09万元,占0.28%;住房保障支出6.14万元,占0.19%;农林水支出3084万元,占95.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2013101)行政运行:2017年决算数为122.07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17年决算数为18.05元,完成预算100%,。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100501)行政单位医疗:2017年决算数为9.09万元,完成预算100%。
4.农林水支出(2130124)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2017年决算数为270万元,完成预算85.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剑阁县双强林木种植专业合作年末结转45万元;(2130199)其他农业支出:2017年决算数为4万元,完成预算100%;(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2017年决算数为400万元,完成预算100%;(2139999)其他农林水支出:2017年决算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2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姚家乡全芳养殖专业合作社会年末结转40万元;(213050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2017年决算数为2400万元,完成预算77.4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47个项目乡镇未完成项目审计,工程款未拨付。
5.住房保障支出(2210201)住房公积金:2017年决算数为6.14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5.3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32.4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69.39万元、津贴补贴23.39万元、奖金2.4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8.0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1.65、生活补助1.38万元、住房公积金6.14万元。
公用经费22.9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06万元、印刷费2.18万元、手续费0.04万元、电费1.09万元、邮电费1.8万元、物业管理费0.4万元、差旅费2.01万元、会议费2.05万元、公务接待费2.89万元、劳务费0.6万元、工会经费0.39万元、福利费0.98万元、其他交通费6.45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89万元,完成预算48.1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89万元,完成预算48.17%。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主要是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有关要求,强化管理,严控因公临时出国(境)规模,规范公务接待活动,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公务接待减少。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6.65万元,下降69.7%,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65万元,下降44.17%,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有关要求,强化管理,公务接待减少。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4万元,下降100%,减少的主要原因公务用车改革减少公务用车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89万元,占48.1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17年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参加上级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 0 个,出国(境) 0 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0 万元, 截至2017年12月底,共有公务用 0 辆,其中:轿车 0 辆、越野车0 辆、其他车型 0辆。2017年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 0 万元,用于保证机关及单位执行公业务活动,开展基层工作调研,工作检查等工作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2017年公务接待费2.89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70批次,290人,共计支出2.89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7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7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本单位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而开支的机关运行经费,合计 22.94万元。比2016年减少35.33万元,下降60.6%。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单位公有车辆0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本单位未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开展绩效目标管理。
2.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本单位未对2017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
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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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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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决策(25分) |
目标任务(15分) |
相关性(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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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性(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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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性(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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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编制(10分) |
测算依据(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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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管理(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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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管理(30分) |
专项资金分配时限(2分) |
省级财力专项预算分配时限(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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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专款分配合规率(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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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期评估(2分) |
执行中期评估(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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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监控(5分) |
预算执行进度监控(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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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目标动态监控(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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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税收入执收情况(2分) |
非税收入征收情况(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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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税收入上缴情况(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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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管理(6分) |
资产管理信息化情况(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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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告情况(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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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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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控制度管理(2分) |
内部控制度健全完整(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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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6分) |
预算公开(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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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算公开(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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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信息公开(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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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评价(5分) |
绩效评价开展(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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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果应用(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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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绩效情况(45分) |
履职成效(20分) |
部门特性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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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发展能力(15分) |
重点改革(重点工作)完成情况(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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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制度、方法、机制等)创新(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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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培养(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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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10分) |
协作部门满意度(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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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对象满意度(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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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公众满意度(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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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部门自行组织绩效评价开展情况。
本单位无下属单位,未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本单位未对项目开展绩效评价。
2017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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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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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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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分) |
(10分) |
必要性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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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行性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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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明确性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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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性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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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 |
(7分) |
资金分配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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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使用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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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分) |
执行规范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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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性指标70分) |
(20) |
完成数量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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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质量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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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时效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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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成本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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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分) |
经济效益(可选项)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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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可选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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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可选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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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效益(可选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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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效率(可选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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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效率(可选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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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满意度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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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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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3101)行动运行是指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1102)行政单位医疗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7.农林水支出:(2130124)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是指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开展基地建设、质量标准认证等方面的补助支出;(2130199)其他农业支出是指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213050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是指用于农村贫困地区乡村道路、住房、基本农田、水利设施、人畜饮水、生态环境保护等生产生活条件改善方面的支出;(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是指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2139999)其他农林水支出是指用于其他农林水方面的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2210201)住房公积金是指住房公积金反映本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附表二:收入决算表
附表三:支出决算表
附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附表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附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附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附表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附表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附表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附表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附表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附表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中国共产党四川省广元市剑阁县委员会农村工作委员会(本级).XLS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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